我處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2016-03-30為加強校園和諧,確保學校穩定,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有效預防并快速調處校園矛盾糾紛,我校在3月份組織開展了一次全校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活動。
排查調處工作由保衛處負責具體執行。我處向全校各部門、各學院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通知》,對工作做了具體要求,一是明確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黨政一指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二是認真排查,各單位對所屬人員和所轄區域內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并登記造冊。特別是針對重點人員和不放心人員,認真梳理,逐個回訪,掌控動態。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三是及時調處。我們要求各單位按照“邊排查邊調處,不積壓不擴大,防群體防激化”的原則。對一般性矛盾糾紛,能夠當場調結的,單位領導要組織當場調結;對較大型、難解結的矛盾糾紛,要在單位內部成立專項調解工作小組,明確責任分工,限期調結;對重大問題、群體性問題,或涉及歷史問題的矛盾糾紛,所在單位要切實做好穩控工作并及時報告。
校屬各單位迅速按照文件要求開展了本部門的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與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精心組織,認真排查不留死角,并狠抓落實。
根據目前各單位反饋上來的信息,我處進行了統計和分類處理。按照輕重緩急的程度,我處領導逐個走訪各單位,配合和督促進行矛盾化解和處理工作。
矛盾糾紛的排查與調處工作是一個長期工作,我校要求各單位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原則,對所屬人員和所轄區域,做到每周、每月、每季各開展一次定期排查;特殊時期及重大活動期間開展集中排查,特別是針對重點人員、不放心人員,做到每日排查、掌控動態、及時調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確保校園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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