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迎接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開展校園環境綜合整治和清理的公告
2008-09-09為了認真貫徹長沙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廳關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精神要求,認真落實學校的具體工作部署,全面凈化和優化校園環境、確保校園秩序,迎接全國文明城市檢查評比。學校決定對校園住宅區域、公共區域的環境開展集中清理行動?,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住宅區房前屋后、樓道等公共場所嚴禁堆放雜物,嚴禁占用公共通道。
二、嚴禁將房屋架空層、雜屋房出租用于經營或居住。
三、校園內嚴禁養雞、養鴨、圈地種菜,嚴禁放養寵物。
四、嚴禁在樹木、綠籬、草坪等綠化帶晾曬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
請各住戶從積極參加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自覺維護學校廣大師生員工整體利益的角度,迅速將堆放在室外的雜物自行清除,及時處理好雞、鴨、菜地和無證寵物,將已出租的房屋架空層、雜屋房退租,恢復房屋原有使用性質。
請各單位(部門)高度重視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活動,加強對所屬人員的教育和管理,督促有上述現象的教職工及時整改到位,確保我校迎檢達標。
學校將于9月10日前進行集中清理和整治,凡未按規定自行清理的,其損失及后果自負。對阻撓集中清理行動和破壞學校正常秩序的相關人員,將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特此公告。
長沙理工大學校園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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