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1年推免生遴選工作實施方案”。
一、基本條件
(一)思想政治可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二)思想品德優良。在校期間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履行高等學校學生義務,遵守公民道德規范,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薦。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良記錄。
(四)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2003年衛生部、國家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 3 號 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 2 號)體檢標準,心理健康。
(五)勤奮學習,刻苦鉆研,學業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專業發展能力。
(1)第 1 至 6 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原則上應處于專業排名前30%以內。
(2)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50分(710分制)或通過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或雅思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績 80 分及以上。
二、名額分配
根據學校2021年分配到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的推免生計劃名額(普通計劃人選2人和限定推本校材料類專項推免生計劃1人)進行對應名額分配。
三、遴選考核辦法
(1)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文件精神進行綜合測評得分,普通計劃人選按排名先后滿足普通計劃推薦指標,材料類專項推免生計劃按排名先后滿足。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10分共分兩部分,分別是思想政治素養考核5分(見附件3)和綜合能力素養考核5分(見附件4)。
(2)既申報了普通計劃又申報了材料類專項推免生計劃的人選,在符合兩類計劃推薦指標的情況下如不選擇材料類專項推免生計劃,則按普通計劃推薦且材料類專項指標自動放棄。
(3)學科競賽計分項目參照教務處最新公布的“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且2018 年之前的參照“2018年項目清單”。
四、組織機構
(一)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
組長:毛衛國
成員:陳曙光 陳華 范金成 李海斌 陳召勇 夏清
秘書:李錦文(聯系方式:0731-85258487)
(二)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
組長:毛衛國
成員:陳曙光 陳召勇 李海斌 夏清
秘書:李錦文
五、工作程序
(1)2020年9月22日前,制訂“2021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和“2021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報學校審定和備案;經審定后的細則和方案在學院網站公示。
(2)2020年9月23日前,召開推薦免試資格確認會,簽署《承諾書》,如放棄推免資格則簽署《放棄資格確認書》。
(3)2020年9月23日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或專項計劃申請表(可同時申請)(見附件2),專項推免生計劃限推本校;并提供英語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學科競賽獎勵證明復印件及其它證明材料給學院教務辦;學院做好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工作。
(4)2020年9月24日前,學院及相關單位對申請者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依據學業成績、學術成果、獲獎情況等進行綜合排名、公示和推薦(先確定普通計劃人選),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及相關材料,經學院推薦工作小組審核蓋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務處)初審,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后續推免進程遵照學校的相關文件。
六、有關問題說明
1、專業排名請見群文件《2017級平均學分績點排名(2020.9.18)》。
2、填申請表(附件2)獲得獎勵一欄時,按國家級、省級、校級的順序填寫。并填寫《2021年研究生推免獲獎情況統計表》發給教務辦李錦文老師(851187698@qq.com)。
3、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接收時間: 9月23日下午5點前,提交地點:新能源樓1-311(2)(學院教務辦);面試時間9月24日下午2點,地點:新能源樓1-306。
提交材料包括:申請表,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創新項目立項結題文件,論文專利證明材料,思政考核表,思政表現佐證材料等。
4、成績單不需要同學提供,由教務辦統一打印。
5、學生對相關成果的等級認定如有異議,以學院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結果為準。
6、未盡事宜,以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為準。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1: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細則
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21年推免生工作細則》,具體如下:
一、推薦對象及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按期完成本專業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第 1 至 6 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原則上應處于專業排名前30%以內。
(4)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50分(710分制)或通過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或雅思成績6.0分及以上或TOFEL成績 80 分及以上。
二、推薦辦法和注意事項
(1)根據學校下發我院的推薦免試指標數,分配普通計劃2名和限定推本校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科專項推免生計劃1名。
(2)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文件精神進行綜合測評得分,普通計劃人選按排名先后滿足普通計劃推薦指標,材料類專項推免生計劃按排名先后滿足。
(3)根據2020年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學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項加分情況時,原則上只取一項”;對長理工大教〔2018〕29號文件中的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辦法》進行適當修改,即第1-6項計分項目類別中,每個類別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項計分。例如,在第2項類別中的文化、藝術和體育比賽,只能計其中一項賽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項類別中,如果獲得教育部舉辦的“互聯網+”、團中央舉辦的“挑戰杯”和“創青春”國家獎(不含省獎)可以累加計分,并可計另一項賽事最高分;而同一項目同時獲得“互聯網+”和“創青春”國獎時,只計最高得分項目,不得累加。(注:若最高得分者超過10分,計10分,其他依次按得分與最高得分的比例計分。)
(4)計分項目的時間依據獎勵證書標注的時間或者按正式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確定。
(5)學院成立推薦工作小組,院長任組長,教學副院長,學工副書記任副組長,成員為院領導、系主任和教學代表,負責本單位的“工作細則”、“2021年推免生工作方案”,負責本單位內專業(類)或專項計劃推薦名額的確定和最終本單位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
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由學院學生培養委員會委員擔任,負責申請者的面試、公開答辯、綜合測評和審核鑒定。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獲得推免指標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學校原則上不予辦理出國、就業手續。經批準獲得推免資格后受到行政處分的學生、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的學生和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取消推免生資格。
(7)專項計劃限推本校。申請專項計劃的學生,確認時需簽訂承諾書,若獲得專項計劃推免資格而不申報本校的取消資格。
(8)按排序總成績由高至低順序確定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初選學生名單,經三天以上公示后上報教務處。
(9)其他未盡事宜或特殊問題,由學院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或者解決。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0年9月22日
附件2:
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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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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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 照片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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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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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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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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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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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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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省 縣(市) |
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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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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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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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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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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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至6(8)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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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六級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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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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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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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級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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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雅思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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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托福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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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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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申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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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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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計劃類別 |
□普通計劃 |
□學科專項計劃 |
□學術專長計劃 |
□體育專長計劃 |
獲得校級以上各種獎勵、稱號和發表論文的情況(請詳細列出類別、等級和時間) |
有何特長: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對該生思想品德表現的情況介紹: 該生思想品德考核是否合格。 負責學生工作的總支副書記簽章: 年 月 日 |
學院審核意見: 院長簽章: 年 月 日 |
教務處審查意見: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學生所在學校推薦意見 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 推薦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1.此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此表適用于普通計劃和一流學科建設專項計劃申請者,其他專項計劃申請表按各組織單位的工作方案進行。
2.提交第1至6學期有效成績單(五年制本科生提供1-8學期成績單)、英語等級、計算機過級證書,有關科研成果與獎勵證明的復印件,學院做好原件與復印件的審核工作,所有復印件需本人簽名和核實人簽已核原件且簽名,學院蓋章。
附件3:
長沙理工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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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
照片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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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學院專業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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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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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
思想政治品德情況自述 |
學生本人填寫、簽名,填寫內容應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獎懲情況等 本人簽名: 年 月 日 |
學年綜合測評德育成績是否合格 |
大一學年 |
大二學年 |
大三學年 |
大四學年(五年制填)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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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對學生考核意見 |
對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情況進行評價,并對學生自述、德育分情況、是否有違紀違法行為鑒定,明確考核結論(合格或不合格)。 負責人簽名 院學工辦蓋章 年 月 日 |
學院黨委(黨總支)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名 院黨組織蓋章 年 月 日 |
學生工作部(處)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學工部(處)蓋章 年 月 日 |
備 注: 1.此件將存檔,請用黑色水筆填寫,所有欄目不能為空,沒有則填“無”;
2.填寫好此件后,請按長沙理工大學相關文件要求提交。
材料學院學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辦法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第四條、第十四條之規定,結合我校人才培養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內容
學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愛國主義精神、法紀觀念、學習態度、品德修養等五個方面,總分為100分,具體項目內容及權重如表1。
項目 |
內容 |
分數 |
政治態度(20分) |
1 |
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
4 |
2 |
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
4 |
3 |
自覺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 |
4 |
4 |
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
4 |
5 |
樹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 |
4 |
愛國主義精神(20分) |
1 |
具有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精神,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民族團結 |
5 |
2 |
不參與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影響國家統一和社會穩定的活動 |
5 |
3 |
同人民群眾的感情深厚,能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 |
5 |
4 |
具有社會責任感,甘愿為祖國為人民奉獻 |
5 |
法紀觀念 (20分) |
1 |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
10 |
2 |
遵守學校管理制度 |
10 |
學習態度 (20分) |
1 |
刻苦學習,勇于探索 |
10 |
2 |
積極實踐,努力掌握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和專業技能 |
10 |
道德修養 (20分) |
1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
10 |
2 |
積極鍛煉身體,增進身心健康 |
5 |
3 |
熱愛生活,積極向上 |
5 |
總分 |
100 |
表1:學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基本內容
二、考核方法
1、成立學院學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小組,學院黨總支張國強書記任組長,副書記唐青任副組長,學工辦全體老師、16年級班主任為組員。
2、考核采取個人小結與學院學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小組評定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考核成績用于推免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績,并根據考核成績評定結果分為合格(70)、不合格(不足70分)。
3、評定小組對照學生思想品德考核內容的五個方面,根據學生日常管理記錄、自我鑒定及綜合考察,給予評定。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學生,學院可以給予思想品德不合格的評定: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三、附則
1、考核工作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2、本辦法適用于我院在籍本科生。
3、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5、本辦法自2019年9月6日起實施。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工辦
2019年9月6日
附件4:
2021年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推薦免試研究生面試評分表
序號 |
姓名 |
專業素 養與培養潛質(40分) |
口頭與書面表達(10分) |
英語應用能力(20分) |
實踐能力與創新意識(30分) |
綜合面試成績 (總分100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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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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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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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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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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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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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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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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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教師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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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具體標準如下:
1、專業素養與培養潛質:40分
包括:A、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B、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的潛力發展;
2、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10分
考察學生語言表達以及相關面試材料的撰寫;
3、英語應用能力:20分
考察學生英語聽說以及專業英語相關知識;
4、實踐能力與創新意識:30分
主要考察學生本科期間參加實踐訓練項目以及創新創業項目的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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