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9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扎實有效推進,在前期充分調研和論證的基礎上,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各專業分流人數指標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67人,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77人。
二、 分流排序原則
1. 第一排序為學生專業志愿。如果報名人數超過了專業的指標人數上限,則按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
2. 若被錄取的最后一名存在相同平均學分績點,則先參考雙創大賽省級獲獎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參考六級通過成績、四級通過成績排序錄取(第三排序)。
3. 學科成績按有效成績參與排名。
4. 在校期間,受到學院警告及以上處分者,自動分流進入志愿不足的專業。
三、分流日程安排
1. 2021年3月9日,公布分流方案和學生平均學分績點
2. 2021年3月10日,學生填寫分流專業志愿
3. 2021年3月11日,學院網站公布分流結果
四、其它事項說明
1. 平均學分績點數據起止日期:一年級上、下學期+二年級上學期。
2. 要求學生親筆簽名《2019級材料類專業分流志愿表》。
3. 每位學生必須且只能填報一個志愿專業。如不填報或填報兩個者,學院將其自動調配到志愿申請人數最少的專業。
4. 詳情請見學院網站《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2019級材料類專業分流方案》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