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站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高度,充分認識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敏感性。
1.確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公平公正。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
2.確保科學性。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合理設計復試內容,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1.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毛衛國
副組長:謝 煒
成 員:李靈均 陳召勇 陳傳盛 張怡瓊 劉 鵬
職責: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
組 長:鄭延恒
副組長:邵巧艷
成 員:歐陽煉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及參加復試人數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復試小組成員由辦事公正、責任心強且無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本學科專業的碩士生導師及專業教師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
202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

202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

四、復試基本條件
1.我院接受參加復試的學術學位碩士和專業學位碩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控制分數線為教育部A類考生國家線,且滿足《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報考要求,資格審查合格。
2.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五、調劑
調劑基本要求與基本程序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執行。
六、復試安排
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線下現場復試的方式。
(一) 確認復試科目和繳納復試費
復試名單公示后,考生登錄“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選擇“復試信息確認”欄目(網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在“復試信息確認”欄目里確認復試科目,非全日制考生還需核對報名時填報的定向就業單位是否和《長沙理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上的用人單位(公章)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及時修改。在“復試信息確認”欄目里支付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120元/人,未在學院規定時間(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為3月28日12:00前)繳費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繳費后因自身原因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二) 復試報到和資格審查
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分兩批進行。2025年3月29日-30日在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進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調劑考生復試時間計劃安排在4月初到4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原則上考生如不能在學院規定的復試時間內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1.復試報到和資格審查時間為:
一志愿考生報到和資格審查時間為2025年3月28日9:00-- 12:00(報到時考生可熟悉考試場地)
2.復試報到地點和資格審查內容為:
(1)報到地點: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新能源1A-908
(2)復試報到時,考生須向學院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準考證。
③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者《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⑤《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現實表現材料)》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下載網址:http://www.sh-hublot.cn/yjsy/info/1117/6223.htm);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⑥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⑦大學期間成績單(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加蓋檔案單位公章)的掃描件。
⑧考生本人手寫簽名《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下載網址:http://www.sh-hublot.cn/yjsy/info/1117/10344.htm)。
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須提交:《長沙理工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下載網址:http://www.sh-hublot.cn/yjsy/info/1117/6222.htm)。各學院須對此類考生的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進行核驗,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則上不予錄取。
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寫簽名《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知情告知書》(下載網址:http://www.sh-hublot.cn/yjsy/info/1117/10343.htm)。
凡未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三)筆試和綜合面試
1.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筆試和綜合面試時間和地點安排為:
筆試安排

面試安排

2.筆試和綜合面試內容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考試時長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綜合面試
面試前學院召開各小組成員和秘書會議,統一面試評分標準。面試老師對每個學生單獨提問,學生逐個回答,由復試小組根據學生回答問題的情況確定成績。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素質能力、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聽說能力,其中專業素質能力占80分、綜合素質能力占10分,英語聽說能力占10分。
每個方面又分解為若干點進行考核。
1)專業素質(80分):
①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20分)
② 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的潛力發展(40分);
③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20分)。
2)綜合素質(10分):
①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2分);
② 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2分);
③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2分);
④ 人文素質(2分);
⑤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2分)。
3)英語聽說能力(10分)
①英語聽力(5分)
②英語表達(5分)
七、復試要求
復試要求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執行。
八、擬錄取
在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內,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報考本專業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錄完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錄取調劑考生,最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公布擬錄取名單。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1)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70%+復試成績(100分)×30%。
(2)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分)×40%+綜合面試成績(100分)×60%。
(3)綜合面試成績由每位復試小組成員根據考生面試時的實際表現和提供的面試材料進行綜合評價后獨立給分,計算時取平均成績。
2.基本要求: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凡是復試過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5)如有必要,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學校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九、體檢
擬錄取名單公示后,擬錄取的考生于1周內將本人近1個月內有效體檢報告原件(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本校學生可以在校醫院體檢)郵寄至以下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萬家麗南路二段960號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新能源1號樓921,聯系人:歐陽煉,聯系電話:13574845161,學院收齊后提交給校醫院進行審核。
體檢其他要求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執行。
十、學費標準和住宿安排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見《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和學校計財處網站公布的《2025學年新增非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公示說明》(http://www.sh-hublot.cn/jhcwc/info/1094/3262.htm)。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監督與復議
1.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對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可向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舉報,舉報電話:舉報電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同時設置考生接待電話::0731-85258968。
2.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和復議制度。擬錄取碩士研究生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3.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4.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5.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各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十二、學院聯系電話
1.學院研究生招生辦:0731-85258490(何老師)
2.學院監督電話:0731-85258489(歐老師)
長沙理工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