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本科生專業分流專業方向分流工作的通知》和2021級、2022級材料類專業培養方案,2021級材料類專業于第五學期、2022級材料類專業于第三學期開始按照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和新能源材料器件兩個專業進行培養。為確保2021級、2022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扎實有效推進,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負責全面統籌安排專業分流工作,確定各專業名額分配,對專業分流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組長:毛衛國、唐超文
組員:李靈均、陳華、楊現鋒、段軍飛
秘書:歐陽煉、李錦文
(二)監督小組
負責對分流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情況進行監督。
組長:段軍飛
組員:李靈均、陳華、2021級2022級輔導員、學生會主席、學生團總支副書記
(三)專業咨詢組
負責專業介紹、使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并為學生提供個人生涯規劃,引導學生正確選擇專業。
組長:李靈均、陳華
組員:劉鵬、龔麗、樊哲瓊、周哲、金紅廣、張怡瓊、2021級、2022級年級輔導員、專業負責人、2021級、2022級班主任
(四)專業分流工作組
對學生的專業分流志愿進行摸底,計算平均學分績點。組織學生填報專業分流志愿,根據學生志愿和平均學分績點排名確定專業分流名單,公示無誤后交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學校。
組長:李靈均、陳華
組員:李錦文、王志亮、譚方林、2021級、2022級各班班長
二、各專業分流人數指標
根據學院實際辦學條件,進行指標分配如下:
2021級(共133人):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66人,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67人。
2022級(共227人):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專業100人,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專業127人。
三、分流排序原則
1、第一排序為學生專業志愿。如果報名人數超過了專業的指標人數上限,則按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錄取。
2、若被錄取的最后一名存在相同平均學分績點,則先參考雙創大賽省級獲獎排序(第二排序),然后再依次參考六級通過成績、四級通過成績排序錄取(第三排序)。
3、學科成績按有效成績參與排名。
四、分流日程安排
1、2023年3月10日開展專業咨詢。
2、2023年3月14日,公布分流方案和學生平均學分績點排名。
3、2023年3月16日,學生填寫分流專業志愿。
4、2023年3月20日,學院網站公布分流結果,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
五、其它事項說明
1、平均學分績點數據起止日期
2021級:一年級上、下學期+二年級上學期
2022級:一年級上
2、要求學生親筆簽名《2021級、2022級材料類專業分流志愿表》。
3、每位學生必須且只能填報一個志愿專業。如不填報或填報兩個者,學院將其自動調配到志愿申請人數最少的專業。
4、未盡事宜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5、本實施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