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下午,受司法廳委托,法學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舉行了《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草案送審稿)》研討會,徐莉副院長主持會議,相關專業方向的中心成員參會研討。
會上,與會專家結合自身的研究領域和工作實際,圍繞《規定》的整體框架、主要內容、條文表述及授權問題進行討論,并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當前,一些長期困擾市場主體的難點問題仍然突出,迫切需要通過法治化手段予以解決,大家一致認為制定《規定》有利于積極發揮法治引導、推動、規范、保障改革的作用,推動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實現湖南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與會專家認為,《規定》的制定必須聚焦市場主體最困擾、辦事群眾最反感、制約發展最突出的問題,系統總結各地區各部門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嚴格遵循上位法要求,并參考部分省市先行先試出臺的優化營商環境地方性法規的有益內容,借鑒國際組織和國外有效做法。更重要的是堅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深入考察分析湖南營商環境存在的特殊問題,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可操作性。
經與會專家積極討論,擬于會后形成文字建議并提交省司法廳,并派出代表參加司法廳舉行的立法專家論證會,為《規定》的進一步完善建言獻策。

(劉威/文、圖,徐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