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為激勵和促進我校教師深入開展教學改革,切實履行教師職責,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教學優秀獎評選獎勵辦法》(長理工大教[2004]11號)的文件精神,學校決定組織評選2005年度教學優秀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教學優秀獎評選領導小組:
組 長:柳見成
副組長:陳浩軍
成 員:符慧林、楊鑫銓、劉紹勤、顏榮慶
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科。
二、評選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模范遵守職業道德,治學嚴謹。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對學生嚴格要求。
2、積極鉆研教學業務,教學思想先進,在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
3、教學效果好,專家、同行、學生對其教學質量綜合評價為優。
4、教學手段多樣,積極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
5、實踐教學認真負責,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成績顯著。
6、具有講師以上職稱。
三、評選范圍
1、本年度承擔本科教學任務且考核合格的教師。
2、各院(系、部)推薦名額: 院(系、部)本年度任課教師人數的5%。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教學優秀獎:
(1)不服從教學任務安排者;
(2)發生過教學事故與差錯者。
四、評選程序
1、個人報名:凡符合評選條件的教師向教研室報名,填寫申報表,提供相關材料。
2、教研室評選:教研室組織全體教師按照評選條件對申報者進行全面考格后擇優向院(系、部)推薦,并呈報有關材料及推薦意見。
3、院(系、部)評選:院(系、部)組成評選專家組,按照評選條件通過深入課堂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檢查教案、講稿,作業批改、輔導答疑等教學環節形成評選意見。
4、學校評選:學校組成專家組對推薦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意見。在此基礎上,評選辦公室綜合專家意見、院(系、部)意見、學生評價后將總體情況提交評選領導小組,評審確定后報校長審批,公示。
5、評選結果經公示后,學校對獲獎者按長沙理工大教[2004]11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五、材料要求:
推薦評選材料必須規范齊全,具體清單如下:
1、院(系、部)推薦名單匯總表。
2、《長沙理工大學教學優秀獎申報表》。
3、教研室考評的有關材料。
4、院(系、部)考評意見表。
5、被推薦教師的教案或講稿、2005年度的教學研究與教學獲獎有關資料復印件。
6、被推薦教師的課堂教學質量學生問卷調查或學生座談會情況。
六、請各院(系、部)認真組織評選,并將推薦名單、申報表及有關材料于10月30日前交教務處質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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