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加強與臺灣高校的學術與文化交流,共同增進兩岸學生對中華民族、文化、歷史的認同,根據(jù)我校與臺灣朝陽科技大學簽訂的校際交流合作協(xié)議,2016年春季,我校擬向該校推薦全日制在校生赴臺進行為期一學期的交流學習。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名額及專業(yè)
根據(jù)兩校學生交流計劃,本次選拔赴臺灣朝陽科技大學交換學習的名額為3名,交換學習時間為一學期(2016年2月--2013年6月),專業(yè)需與朝陽科技大學專業(yè)對口,朝陽科技大學提供研修課程系所如下:(朝陽科技大學網(wǎng)站:http://www.cyut.edu.tw)。
管理學院
| 大學部
| 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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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金融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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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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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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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融管理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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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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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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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閑事業(yè)管理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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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與流通管理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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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發(fā)產(chǎn)業(yè)管理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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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學院
| 大學部
| 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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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工程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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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工程與管理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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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化學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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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工程與管理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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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學院
| 大學部
| 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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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建筑組、室內(nèi)設計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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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設計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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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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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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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暨社會學院
| 大學部
| 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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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藝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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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英語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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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保育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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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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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學院
| 大學部
| 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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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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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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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與通訊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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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條件:
1、我校(含城南學院)在讀全日制本科二年級、三年級學生與碩士研究生;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祖國和平統(tǒng)一方針,了解國家對臺工作基本政策;
3、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綜合素質(zhì)優(yōu)良,能圓滿完成學習任務;
4、具有明確的學習、研究計劃和較強的英語水平;
5、家庭經(jīng)濟條件有保障,有能力承擔往返旅費、生活費、書籍費、辦證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
6、在校期間積極參與社會實踐與公益活動,曾獲得校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等榮譽者以及具有傳統(tǒng)文化藝術特長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派出;
7、符合交換學校入學要求及其它規(guī)定。
三、申請程序:
在“個人申請、院系推薦、學校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總體原則下,按照以下程序進行選拔:
1、學生本人準備申請材料:《長沙理工大學學生公派出國(境)交流項目申請表》(可在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下載中心下載)、中文成績單一份(須加蓋教務處公章)、英語能力證明(英語等級考試證書復印件)、家庭出具的承諾書(言明同意其申請并有能力負擔其赴境外學習、生活和交通等其它開支,由監(jiān)護人簽名,傳真掃描件亦可)。
2、學院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在學生上述申請材料上簽字、蓋章。
3、學生遞交申請材料。
4、 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協(xié)同相關部門組織面試及材料審核。
5、 入選學生填寫赴臺交換學習的相關材料。
6、 入選學生收到擬赴高校的邀請函后,由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協(xié)助學生辦理相關派出及赴臺學習手續(xù)。
四、 學分管理:
公派交換生在臺期間所獲學分按學校<2009 年43號文>?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校外修讀課程認定及學分轉(zhuǎn)換管理暫行辦法?中的規(guī)定折算成相應的學分,詳見學校教務處網(wǎng)站http://wwwdx.csust.edu.cn:8080/jwc/gzzd/doc/27.doc
五、 相關費用:
1、根據(jù)兩校關于交換生項目的協(xié)議,我校學生在臺期間學費、住宿費與意外保險費約10000人民幣。
2、學生還需支付其他費用,詳見下表
費用名稱
| 金額
(新臺幣)
| 說明
| 繳交時間
| 經(jīng)手單位
|
入臺證申辦費用
| 600NTD
| 代辦入臺證費用
| 學生入臺后
收取
| 朝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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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學生體檢費
| 約900 NTD
| 含法令規(guī)定體檢項目,若需施打麻疹及德國麻疹疫苗,費用額外收取
| 報到體檢時
| 承辦醫(yī)院
|
傷病醫(yī)療保險
| 3,000 NTD
| 依主管機關規(guī)定,在臺修學學生須統(tǒng)一投保
| 報到注冊時
| 朝陽科技
|
生活備品購買費
| 約1,500 NTD
| 預估抵臺初期住宿基本用品采購
| 抵臺初期
購買時
| 各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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寢具用品
租用費
| 1,600 NTD
| 寢具個人生活用品(含枕頭、棉被及床墊等)
| 報到注冊時
| 朝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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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保證金
| 3,000 NTD
| 于注冊時暫收,離校時驗收公物及環(huán)境通過后退還
| 報到注冊時
| 朝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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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水電費
| 約400 NTD/月
| 費用依實際使用狀況決定之
| 視實際狀況
| 朝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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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費
| 約5,000 NTD
| 書籍費視個人選課及系所略有不同
| 購買時
| 書局或班級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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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費
| 7,000 NTD/月
| 預估一般用餐費用約180 TWD/天,及其他交通、生活雜項支出
| 視使用場合
| 使用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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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事項:
1、所有交換生出境前須與學校簽訂留學協(xié)議,由擔保人擔保,并向長沙理工大學交納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
2、請參加項目同學經(jīng)過謹慎思考再報名,學校不允許獲得交換資格后無故退出。
3、公派交換生按規(guī)定完成學習任務,學習期滿,立即返境,向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提交交流心得一份(內(nèi)容應包括對方學校簡介、選課注意事項、對未來想去參加交流的同學的建議及其他自己想表達的內(nèi)容)學校退還所交保證金。學生未經(jīng)許可,不得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否則學校不退還保證金,由此所造成的其他損失則由學生本人和擔保人承擔。
4、在臺交換期間,根據(jù)朝陽科技大學的規(guī)定,每學期的研修課程學士(本科)生至少須為16學分(每學分約18學時),碩士(研究所)生至少9個學分,最高修習學分上限為25個,選課依照朝陽科技大學學生之選課辦法辦理。
七、 報名:
報名截止日期:2015年11<44444444 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下午 下午5點
報名地址:云塘校區(qū)一辦公樓705室
咨詢電話:85258786
聯(lián)系人:< 劉>老師
國際交流處/港澳臺辦公室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