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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的通知

2022-08-20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工作安排,我校現啟動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簡稱“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簡介

為加大對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支持,進一步推動國內外合作培養創新型國際化人才和基礎學科人才,設立并實施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

我校現有2個創新項目由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和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負責具體實施

二、立項辦法

(一)本項目采取各單位先行申報項目,學校審核后推薦,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并于20231月底前公布獲批項目。獲資助項目單位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推薦人選,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后錄取。本項目不受理個人申請。  

(二)申報項目應反映項目單位在加強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方面的新思路、新舉措,體現單位特色學科優勢,代表單位人才國際合作培養實力與水平,能夠對國內相關領域的國際化發展起到引領示范作用;應圍繞學科建設、服務學校發展、體現行業需求;應具有創新的特點特征,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應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優質合作交流平臺。

(三)申報項目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方的項目,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并考慮關聯性。

四)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有一定前期合作與交流基礎,原則上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

(五)創新項目鼓勵項目單位多方籌集配套經費,如有其它國內外經費來源或確定的經費分擔機制,亦請詳細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項目選派類別和資助內容

(一)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國外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項目單位可結合各自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求,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

(二)創新項目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部分國家急需專業或前沿學科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學費資助額度以各項目立項通知為準。對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訪問學者、高級研究學者不提供學費資助。

四、項目實施和管理

(一)獲批項目執行期為三年,由項目單位承擔獲批項目執行和管理的主體責任。

(二)項目單位在收到國家留學基金委立項通知后,應逐一制定項目執行和管理辦法。

(三)項目單位獲批項目選派名額、選派類別、選派專業、留學國別、留學單位原則上不予調整。

(四)涉及學費資助的項目,學費實際資助額度不超過立項通知中明確的學費額度。

(五)對于執行中項目,項目單位須逐一進行年度總結,并于每年項目申報時(2022年為10月1日至20日)通過信息平臺在線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六)項目執行三年期滿時,項目單位須對項目進行全面總結,并于每年項目申報時(2022年為10月1日至20日)通過信息平臺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五、執行期為2020-2022年度的項目工作安排

一)執行期為2020-2022年度的項目,截至2022月7月31日前未有人員錄取的項目,終止項目實施,并不得申請繼續執行

二)執行率過低的項目(錄取人數低于立項總規模的30%),可進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員申報,但不得申請項目繼續執行

三)執行較好的項目,可進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員申報,并可于到期后申請繼續執行申請繼續執行的,申請流程與新申報項目相同,不占用項目單位當年可新申報項目名額。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對申請繼續執行的項目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與新申報項目一并公布。

、項目申報時間安排

時間

工作安排

915日前

所在單位內部宣傳選拔,確定擬申報項目按要求向國際交流處提交相關材料

916-30

校內選拔,擇優確定申報項目

101-10

獲推薦項目完成網上申報

1011-20

國際交流處完成網上審核,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20231月底

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評審結果

、項目申報材料要求

請申報單位于20229月15日17:00前提交以下紙質材料至國際交流處,關于創新項目詳情請見國家留學網《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綜合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1.《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

2.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

3.項目各方合作協議中/外文;

4.項目學費明細(僅申請學費資助的項目需提供);

5.項目經費配套說明(有校內配套經費或其他來源經費支持的項目請提供);

項目咨詢

人:范老

聯系電話:85258783  13974890596

辦公地址:云塘校區一辦公樓705室


附件:1.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

     2.單位主要領導推薦意見


國際交流處

                        202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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