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系(室):
根據各專業培養計劃和教學進程安排,2015屆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工作將從10月25日開始,12月5日結束。請學院各系(室)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規定》認真組織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選題原則和要求
1、選題要符合專業培養目標,達到綜合訓練的基本要求。
2、選題避免大而空,題目難度要適中,工作量大小合理,使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經過努力在規定的時間內可以完成。
3、選題來自生產、科研、社會實際課題的比例應≥80%;工科專業以設計類課題為主,該類題目的比例應≥70%,目的在于強化工程意識,培養工程實踐能力。鼓勵與校外企、事業單位合作提出課題,共同指導畢業設計(論文)。
4、堅持一人一題。對于工作量大的課題,可組織數名學生協同攻關、分工設計(研究),但須明確每人一個子課題,或用副標題區別。子課題立足于大題,分別展開。明確每個學生需獨立完成且能滿足教學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綜合訓練的工作任務。
5、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課題數量必須大于參加畢業設計(論文)學生人數的10%以上。
6、各專業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或內容更新率應大于90%,若選擇老題,必須做到“老題新做”,要有新的內容和要求。
7、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質量,每位教師必須按專業教研室的具體要求提供選題數量,但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人數不得超過6人;所有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要具有中級及以上的職稱;第一次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師,必須要有經驗的教師指導。
8、鼓勵入選研究生校內優秀生源培養的對象,積極與導師溝通,確定畢業設計(論文)選題。
二、選題與審題組織
根據學校《關于做好2015屆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工作的通知》精神,學院成立2015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成員如下:
組 長: 程云輝
副組長: 夏暢斌 吳道新 曹 忠
成 員: 蔣雪薇 易翠平 楊曉焱 張躍飛 趙文玉 王玉瓏
三、選題與審題工作程序
1、課題申報。教師登陸(網址:校內http://210.43.177.11,校外 http://wwwdx.csust.edu.cn:8081),選擇教師教輔人員身份,輸入工號和密碼、驗證碼登錄。在實踐教學模塊中,選擇“畢業設計(論文)”子模塊,點開菜單,點擊“提交畢業設計(論文)題目”,在界面中,選擇 “適用年級”(11級)——> “適用專業” ,如果課題面向城南學院學生,在“適用專業”中選“XXX(城)”。“題目類型”務必明確“論文”或“設計”。選擇和輸入課題內容,單擊“保存”提交。
2、課題審批。各系(室)要成立審題小組,根據選題原則,經審題小組討論通過,經教研室主任簽署意見,提交學院審定批準。學院對各專業提交的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組織專家集中審定。對不符合選題原則與要求,或不具備實施條件的課題不應進入學生選題庫。對需要修改的題目不進行審核操作,通知教師修改后再進行審核操作。只有當專業(系)和學院審核批準后,網上課題才能申報成功,同時面向學生開放。各專業教研室、學院審核使用教務處分配的賬號,用管理員身份登錄。
3、課題確定后,一般不得更改,如須更換課題應向學院提出申請經教學院長批準后報教務處實踐與創新教育科。
4、學生選題。課題的分配實行雙向選擇,學院、系(室)綜合平衡。學生登陸教務處教務信息管理系統——畢業設計(論文),(選題后等待指導教師確認,教師確認后即選題成功)——未選上題的學生可進行第二輪選題。
5、各系(室)主任、指導教師務必實時了解各階段選題狀況,做好學生選題指導工作,以免學生漏選。
6、學生選定課題后,指導教師應及時填寫任務書,任務書內容與要求必須具體明確。任務書須經系(教研室)審查,教學院長批準后下達給學生。
四、時間安排
1、確定指導教師名單:學院通過教務網絡管理系統,于10月31日前按專業確定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名單。
2、課題申報:2014年11月14日前指導教師完成網上題目申報工作。
3、審題:2014年11月18日前各教研室在教務網絡管理系統中,完成專業審題工作。2014年11月21日前學院完成審題工作。
4、學生集中選題、教師確認選題學生:2014年11月22日—11月30日。學院組織畢業班學生集中網上選題,師生須在該時段及時查看選題結果。
5、學生選題調劑:2014年12月1日—12月5日。
6、下達任務書:2014年12月19日前指導教師將任務書下達到學生手中,學生需在2015年1月5日前完成文獻綜述的撰寫。
五、其它
1、學院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將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選題工作計劃(課題申報時間、審題時間、含審題專家名單〈企業專家須注明單位、職稱〉)報教務處實踐與創新教育科備案。
2、各教研室尤其是指導教師要加強學生的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營造學術誠信氛圍,加大對畢業設計(論文)質量的監控力度,防止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抄襲、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在學生選題的同時應向學生宣講“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的相關要求和抄襲帶來的嚴重后果。對畢業設計(論文)通過“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檢測認定有抄襲行為或嚴重抄襲行為的,學校將根據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第34號)及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3、各系(室)于2015年6月5日前完成畢業答辯,6月10日前報送畢業設計(論文)成績。請各系(室)合理安排2015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程。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教務辦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