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安全穩定信息員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生安全教育,積極預防在校學生傷害事故,維護廣大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平安和諧校園,加強我院學生信息工作,根據學校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組成:
我院安全穩定信息員由現任各寢室信息員擔任。
二、信息員工作內容:
1.反映學生寢室私存匕首刀具、槍械兇器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情況。
2.反映學生寢室私存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的情況。
3.反映學生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網線的情況。
4.反映學生寢室中違章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鍋、酒精爐及其他非安全器具的情況。
5.反映學生當中其他不穩定、不安全的情況。
6.宣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如《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
7.在學生寢室進行紀律教育,即學生行為規范教育和學校規章制度教育,如《長沙理工大學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辦法》、《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罰條例》等。
8.在學生寢室進行防范教育,即防火、防電、防盜、防詐騙、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打架斗毆、防交通事故、防意外傷害等教育。
三、工作制度
1.反饋信息的形式可以多樣化,例如電話、書面、網絡等。
2.反饋信息要及時,保證在第一時間將信息上報。
3.要切實起到預防監督作用,如遇到突發事件要及時將信息報班主任、輔導員老師。
第四條 獎罰
1.學生安全穩定信息員的獎勵加分參照現任寢室信息員的加分制度。
2.在工作中由于信息員的工作失誤或懈怠而造成了損失和責任首先追究相應信息員的責任。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