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學生干部考核辦法
為了加強學生干部的考核,提高學生干部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進一步推動我院學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建設,根據《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學生干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目的及原則:通過考核來檢驗每位學生干部的德、能、勤、績;對學生干部的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二、考核對象:本院團總支、學生會和各班級團支部、班委會的干部及寢室長。
三、考核時間:每學期期末考核一次。
四、考核方式:
1.學生干部每學期所得的總分由三部分組成:自評占10%,院團總支、學生會根據平時表現及工作情況評分占60%,學生干部之間互評和其他學生的民意調查評分占30%。
2.每學期期末考核前每位學生干部上交自評材料(含個人總結)至院團總支、學生會辦公室,辦公室統計匯總平時表現及工作情況,由考核小組對每位學生干部進行量化考核,結果交院團總支審核,由團總支公布考核結果。
3.院團總支、學生會辦公室負責記錄各部門的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上交情況;記錄值班,參加例會及各項重要活動的組織、出勤等情況。
五、考核內容:
1.開會:包括例會和臨時會議,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無故(包括請假未獲批準)缺席一次扣5分。
2.值班:按照值班表輪流值班,當天值班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到辦公室值班,值班時間未經老師批準不能擅自離崗,凡擅自離崗者一人次扣3分。若有急事或有課而不能值班,需自己找人調換或及時告知辦公室。遲到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5分。
3.活動:要求參與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
4.違紀通報:凡因違犯學校、學院的規章制度而被通報批評一次扣10分。
5.工作態度(15分):
① 能按質按量地完成日常工作,而且積極主動地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并有創新精神(11~15分)。
② 能基本完成日常工作,或被動的開展一些活動(5~10分)。
③ 不能完成日常性工作,工作馬虎,應付了事(0~5分)。
6.工作能力(15分):
① 工作任務完成質量高,效果好,具有較強的觀察、組織、表達、交際等方面的能力(11~15分)。
② 只能一般性的完成工作的任務(5~10分)。
③ 不能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造成事故或不良影響(0~5分)。
7.團結合作精神(15分):
① 能合理地分配工作和學習生活時間,在校、院組織的活動中表現出色。能與其他學生干部和同學團結相處,人緣好,有較高的威信(11~15分)。
② 與其他學生干部和同學之間的關系相處一般,在平時的各項活動中也表現平淡,影響力不大(5~10分)。
③ 在學院組織的活動中不積極參加,沒有起到學生干部的表率作用,沒有威信,與其他學生干部和同學相處不融洽,不團結(0~5分)。
8.工作計劃性(5分):
每項活動應提前一周寫一份詳細的活動計劃安排。內容包括:時間、地點、參加人員、需要哪些部門配合、活動程序和步驟及詳細經費預算。
① 計劃中內容詳細、充分、合理(4~5分)。
② 計劃內容一般,只是完成任務(1~3分)。
③ 只有口頭申請而無書面活動計劃(0分)。
9.工作組織協調性(30分):
① 人員組織(15分):
A:人員組織基本到位,與其他部門配合及后勤工作任務完成較好(11~15分);
B:人員組織不到位,與其他部門配合一般。任務完成一般,后勤較混亂(5~10分);
C:人員組織渙散,任務完成較差,服務人員不能各司其職(1~5分)。
② 活動程序(15分):
A:活動符合計劃的程序,效果很好(11~15分);
B:開展活動中,未能很好的將計劃實施,效果一般(5~10分);
C:活動無法正常開展,未能收到預期效果(1~5分)。
D:活動中積極創新,給予1~5分的附加分。
10、工作靈活性(10分):
① 能順利解決活動中突發的問題,隨機應變地繼續開展活動(6~10分)。
② 活動中突發的問題只能部分解決,但對活動影響不大(1~5分)。
③ 活動中突發的問題無法解決,活動無法進行(0分)。
④ 若產生負面影響扣1~15分。
11.工作總結(10分):
① 能及時上交活動總結和活動反饋表。如內容全面、條理清晰(6~10分)。
② 能上交活動總結和活動反饋表。但內容不全面、條理不清晰(1~5分)。
③ 沒有上交活動總結和活動反饋表(0分)。
六、本辦法由院團總支負責解釋和修訂。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