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勵學院本科生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全面發展,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圓滿完成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依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經濟與管理學院205年推免生工作細則》。
一、主要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擇優選拔的原則;
3.統籌兼顧、協調發展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1.經濟與管理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彭新宇 馬麗
組員:劉堅、汪功偉、王治、尹筑嘉、何昊
秘書:王亮
——負責學院“推免生工作細則及方案”的制定和學院內專業(類)推薦指標安排、學院2025年最終推薦名單的審定。
2.工商管理類專業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
組長:王治
組員:張新華、何昊、唐文彬、朱銳
秘書:賈郁
——負責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工商管理等五個專業申請人綜合測評和審核鑒定。
3.應用經濟學類專業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
組長:劉堅
組員:尹筑嘉、陳潔、李兆瓊、胡尊國
秘書:趙敬華
——負責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數字經濟等三個專業資格申請人的綜合測評和審核鑒定。
三、推薦名額
1. 類別與責任機構
經濟與管理學院負責所轄專業推免生的綜合測評與推薦。
2.經濟與管理學院推薦名額分配
學院推薦的指標按照學校核定指標執行,基于各專業學生人數比重,按照學校核定的指標分配到各專業。
各專業的計劃數分別為:會計8人、財管4人、市營1人、人資2人、金融5人、國貿3人、工商管理1人、數字經濟3人,共計27人。
四、申請條件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具體要求按《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第二章第九條執行。
推免學生應學業優秀,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照初修成績計算。
五、資格與材料審核
由學院學工辦審核申請人思想政治品德,教務辦審核學業成績和加分項初審。
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復核及審核申請人的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
六、綜合測評
對合格申請人的綜合測評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5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執行。思想政治品德實施一票否決制,綜合測評時不計分;學業成績滿分80分;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滿分20分(申請人進行答辯確認,根據答辯情況對得分項目計算有效得分)。
七、其他
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滿分20分中,均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嚴格執行(2023-2024年未組織校賽的學科競賽,考慮到校內競爭不夠充分的實際情況,加分按下降一檔處理)。本細則由經濟與管理學院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