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和《長沙理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我院招生規模及師資力量、學科建設和培養條件,制定我院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一、復試原則
復試工作應始終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在注重考生初試成績的前提下,重視考生的專業知識、英語及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擇優選拔。
二、組織管理
1、經管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銀娥 莊創奇
成員:彭新宇 艾楚君 賀云龍 張新華 謝朝華、
秘書:王宏霞
2、經管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銀娥
副組長:彭新宇
成員:賀云龍 陳一鳴 黃維 黃澤先 陳宏明 王治
3、經管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
組長:莊創奇
成員:艾楚君 戴羅仙
秘書:莊奕
三、復試程序
1、體檢
3月25日由校醫院組織體檢,體檢費標準:85元/人。考生須準備一張一寸照片貼在體檢表上。
上午7:00-8:30進行空腹抽血項目檢查;上午7:00-12:00,下午2:30-4:00進行胸透檢查;上午8:00-12:00,下午2:30-4:00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資格審查
(1)3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嶺校區體育館內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予辦理。
(2)復試費標準:120元/人。未繳納復試費的,不予復試。繳費后自動放棄復試的,不予退費。
(3)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材料參看《《長沙理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
3、學院報到
3月25日考生到學院報到。學院報到地點:金盆嶺校區7號教學樓110室(MBA報到地點金盆嶺校區7號教學樓205室)
考生報到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2)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3)政審材料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政審材料沒有統一格式)。
(4)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信息表(考生可自行在研究生招生網上文檔下載里下載,網址:http://www.sh-hublot.cn/pub/yjsb/zsxxw/index.html)。
(注:以上資料(1)、(2)、(3)項交各復試小組,綜合面試時供小組成員和指導教師參考。)
4、心理健康測試
3月26日上午考生根據學院安排到1號教學樓機房進行心理健康測試。
5、復試方式和要求
(1)復試方式
復試主要由筆試和綜合面試組成。綜合面試由學校統一配備標準化考場,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①筆試:專業綜合課考試;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閱卷、登分,統一安排考試時間、地點,相關學院按學校規定具體實施組考工作。
②綜合面試: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英語口語的水平和英語聽力;英語聽力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相關學院按學校規定具體實施英語聽力的組考、閱卷、登分及組織考生專業素質、綜合素質能力、英語口語水平的考核工作。
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的內容:
專業素質和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的潛力發展;C、英語聽說能力;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和能力: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有關要求
①筆試
a、專業綜合課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b、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②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
a.面試: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口語水平,每生考核時間不少于15分鐘,滿分為80分。會計專業碩士考慮到每組考生數較多,每生考核時間據情調整。
b.英語聽力測試:英語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20分。
綜合面試題目由考生當場從各學科提供的試題庫(按1:1.5的比例題量命題)中隨機抽取,評分標準在復試前召開的學院各學科復試小組集中會議時統一規定。
6、注意事項:
(1)面試老師和考務工作人員均須佩戴工作牌,學生憑資格審查后蓋章的準考證進場,面試老師提前10分鐘到面試教室,考生提前10分鐘到候考教室。
(2)面試老師要注意儀容儀表,充分展示我校教師良好的精神風貌和學校良好形象,面試過程中不得接打電話,隨意出入教室,材料擺放要整齊有序,秘書認真做好復試現場記錄以便備查。
(3)各學院安排相應教師提前10分鐘到候考教室負責候考考生管理,查驗考生證件、叫號、安排考生入場等,候考考生不得大聲喧嘩、接打電話,在過道來回走動,保持良好的復試環境。
(4)復試小組組長應在每名考生復試前宣布:“下面是第×號考生復試。”以便從錄音筆中查找考生的原始錄音記錄。
(5)考生復試完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逗留或重返教室。
7、專業課筆試及聽力考試安排
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統一安排,3月26日下午2:00-4:00專業課筆試,下午4:30-4:50英語聽力考試,其中會計碩士專業課筆試時間在3月26日晚上。(分組名單見考點張貼的《經管學院2016年碩士復試課考場安排表》)
考試時間
| 考試專業
| 考試科目
| 考試地點
|
3月26日
14:00—16:00
| 020200應用經濟學
| F0701經濟學綜合
| 金盆嶺校區12教
|
027000統計學
|
120100管理科學與工程
| F0702管理科學綜合
|
120403教育經濟與管理
| F0705公共經濟學
|
3月26日
14:00—16:00
| 120200工商管理(01會計學)
| F0703會計綜合
| 金盆嶺校區12教
|
3月26日
14:00—16:00
| 120200 工商管理(02企業管理、03技術經濟及管理)
| F0704管理綜合
| 金盆嶺校區12教
|
3月26日
14:00—16:00
| 125300專業會計碩士
| F0707 政治理論
| 金盆嶺校區12教
|
3月26日
19:00—21:00
| F0708 會計專業綜合
| 金盆嶺校區12教
|
3月26日
14:00—16:00
| 025200應用統計
| F0706 經濟學綜合
| 金盆嶺校區12教
|
3月26日
14:00—16:00
| 125100工商管理碩士(MBA)
| F0707 政治理論
| 金盆嶺校區12教
|
3月26日
16:30—16:50
| 所有專業
| 英語聽力
| 對應本專業筆試
教室
|
8、綜合能力專業面試安排:(分組名單見面試地點當日張貼公告)
面試時間
| 面試地點
| 面試專業
|
3月27日
8:30—12:00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應用經濟學、統計學、應用統計
|
3月27日
8:30—12:0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工商管理
管理科學與工程
|
金盆嶺校區12教
|
3月27日
8:30—12:0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教育經濟與管理
|
3月27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工商管理(MBA)
|
3月27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專業會計碩士一組
|
3月27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專業會計碩士二組
|
3月27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專業會計碩士三組
|
3月27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專業會計碩士四組
|
3月27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專業會計碩士五組
|
3月27日
14:00—17:30
| 金盆嶺校區12教
| 專業會計碩士六組
|
四、復試成績的確定和擬錄取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40%+綜合面試成績(100)×60%
綜合面試成績含面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其中面試(含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占80%,聽力測試成績占20%。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0.6+復試成績×0.4
說明:
(1)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500分,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3)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復試筆試成績=政治理論成績(100)×25%+會計專業綜合成績(100)×75%。
2、要求:
(1)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同時,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分別以一志愿考生(含暑期夏令營優秀營員和優秀生源培養對象)、調劑考生按專業分開排序,并填報《長沙理工大學2016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和《長沙理工大學2016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在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內,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先全額錄取報考本專業的符合錄取最低條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校內調劑考生按一志愿考生身份進行排名),再錄取調劑考生。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結合考生具體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3、調取考生人事檔案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學院向考生單位開具調取考生人事檔案的函件以便政審。各學院接收擬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材料時間統一為9月1日前。學院收到考生人事檔案后請妥善保管不得遺失,于新生入學后將學生檔案移交學校檔案室。
4、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5、其他相關事宜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方案》執行。
五、復試監督
經管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接受投訴與質詢。聯系人:莊奕。聯系電話:0731-82618248。郵箱:47483906@qq.com。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16.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