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教育事業發展,推動電力工作持續創新,湘能楚天電力集團特在我院設立“湘能楚天電力專項獎教、獎學金”。具體評選事項安排如下:
一、獎勵對象:
長沙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在校任職教師、在讀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評選項目:
1?獎教金:2項,每項獎勵0.5萬元。獎勵優秀思政工作者1項(輔導員、班主任或研究生導師)以及優秀專業教師或教師團隊1項。
2?獎學金:16項,每項獎勵0.5萬元。獎勵優秀學生個人及團隊,分為自強之星、學習之星、科創之星、文體之星、志愿服務之星等項目。
三、評選要求
(一)優秀思政工作者以及優秀專業教師或教師團隊
1.政治立場堅定。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做到“兩個維護”,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具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
2.師德師風優良。為人師表,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引領社會風尚,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學生。以身作則,積極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
3.專業能力過硬。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甘于奉獻,潛心育人,教育教學中體現人文關懷。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工作針對性、吸引力、感染力強。專業教師(團隊)的教學水平高或科研能力強。
4.育人實效突出。開展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點。解決學生的思想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成績突出,得到師生廣泛認同,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有一定的影響力。
5.近3年受到校級及以上思政類、黨建類或其它綜合獎項表彰者優先考慮;參評教職工原則上應有2年以上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相關工作經歷。
(二)優秀學生個人及團隊
1.熱愛祖國,積極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高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積極進取,勤奮學習,成績優良;
3.關心集體,樂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
4.積極參加課外活動、勞動教育及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5.在自立自強、專業學習、創新創業、文體活動、志愿服務等方面起表率作用。
四、評選程序
1.個人或團隊自愿申請以上獎項,并上交相關紙質證明材料(附件1、附件2)。所有申請材料由申請人準備,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評選資格。
2.學院分別成立獎教、獎學金評定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擇優進行答辯。
3.學院評定小組根據答辯結果確定擬推薦獲獎候選人。在學院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將獲獎人員人申請表、獲獎人名單及證明材料留檔備案。
4.公示無異議后,舉行頒獎典禮及發放獎金。
*注意:獲獎者在獲獎后一年內有違反校紀校規并受到處分者,將取消獲獎資格并追回已發放的“湘能楚天電力專項獎教、獎學金”。
附件1:《經濟與管理學院“湘能楚天電力專項獎教金”個人(團隊)申請表》
長沙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
經濟與管理學院“湘能楚天電力獎教金”個人(團隊)申請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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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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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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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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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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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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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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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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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考核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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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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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申報類別相關的主要業績 |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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