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發布時間: 2012-12-25 10:48:32 瀏覽量: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342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關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和我院實際,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
一、 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主任: 李峰
副主任: 方碧波、徐蔚鴻
成 員:樂曉波、陳曦(大)、 張明媚、禹敏、 研二學生代表1人、 研三學生代表1人
二、參評對象及基本條件
1.參評對象為我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級、三年級碩士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品學兼優;勤奮刻苦,勇于創新,已取得較突出學術成果。
3. 參評碩士生至少須有一篇被SCI、EI或CSCD核心期刊正式發表(含錄用通知)的學術論文;
4.在校期間須獲得至少一項院級或以上榮譽(如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科研創新先進個人或各類競賽類獎項等)
5.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學院研究生日常管理規章制度、未受到任何院級及以上紀律處分。
6. 研究生課程階段,開題通過,中期考核合格且學期內無任何不及格課程。
三、評審方式以及細則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采取個人申報,導師推薦,學院評審委員會擇優評定的辦法。
1、學生個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表》并提供導師推薦意見、成績單、獲獎證書復印件、發表的論文或論文錄用通知等有效證明材料。
2、研究生輔導員進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初審并遞交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3、按照發表論文的期刊級別和論文篇數等進行擇優,擇優中考慮的因素以及優先順序依次為:SCI期刊論文-EI期刊論文-CSCD核心期刊論文-軟件著作權-SCI會議論文-EI會議論文-學位課成績。
4、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申請學生的材料進行復審,并最終確定獲獎研究生推薦名單并在學院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學工部審核。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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