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通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21-02-28 18:03:56 瀏覽量:
計通學院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指標管理辦法
(2020.11修訂)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長理工大研[2020] 5號)和學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要求,引導碩士研究生導師進一步重視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提升,合理配置研究生招生指標資源以支持學院在研科研項目的完成和促進年輕教師的成長,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通過學校碩士生招生資格審核是獲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名額的必要非充分條件。學院制定研究生導師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基本限額和獎勵指標確定方法,本著低基數、高獎勵的原則鼓勵研究生導師重視學生培養質量。新進博士需獲得教師資格證后才能參與指標分配。
一、上限控制
1、院內具有教授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5名;院內具有副教授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3名;院內具有講師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2名。院內由學校認定的博士生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6名。
2、嚴格按規則計算每位導師的研究生指標,如果還有剩余指標,將根據最近1年的科研成果情況,向科研突出、指導研究生效果好、指導時間多的導師傾斜,即上限加1名。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和教授委員會統籌核定。
3、院外校內導師、校外導師招生上限名額為1名。
4、首次招生的導師上限名額為1名。
二、名額計算
一方面,尊重老教師在學院發展過程中的歷史功績;另一方面,促進青年人才脫穎而出,培養高水平青年人才隊伍。每位通過學校招生資格審核的碩士生導師的初始名額為0人。在不超過指導上限人數的情況下,碩士生導師按以下規則增減相應的名額。
(一)身份名額
SF1)招生當年1月1日已滿50周歲的具有高級職稱的導師,加1人。
SF2)為學院學科建設、學位點建設、發展規劃、關鍵指標突破等做出了重要貢獻的教授委員會成員,加1人。獲得此項名額的教授人數不超過教授委員會總人數的三分之二。
(二)成果名額
注意:①如果沒有另外說明,各規則的時間年限指最近3年。例如,2021年的招生,“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②論文、專著和發明專利的署名必須是第一作者(或唯一通信作者)或所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③項目、經費需為主持人。④成果需以長沙理工大學為依托(第一署名)單位。⑤本校教師在職攻讀博士學位,以就讀單位為第一單位且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二單位的科研論文算一半。
l 縱向項目
ZX1)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1人。
ZX2)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等國家級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2人。
ZX3)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3人。
ZX4)主持省部級重大項目、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或杰出青年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2人。
ZX5)主持省科技廳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2人;子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內每年加1人。
ZX6)主持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ZX7)主持省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省科技廳重點研發計劃項目,項目獲批當年加1人。
ZX8)作為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員參與國家級重點或重大項目,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l 進校經費
注意:①進校經費指除上條ZX1-ZX8類別縱向項目的其它項目的經費,包括廳級、市級、橫向等項目。不包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縱向項目的經費。②某項經費滿足某個進校經費條件后,不能再用于其它經費條件的統計。
JF1)進校科研經費近3年累計達60萬,當年加1人;近3年達100萬,當年加2人。
JF2)單項進賬經費超過50萬元,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l 論文
注意:①論文按最高級別,不能重復計數,例如1篇同時被SCI和EI檢索的論文只能算1篇SCI論文。②高級別論文可以沖抵低級別論文,例如1篇SCI論文可以算為比它低的1篇論文。③同一篇論文只計算給1名導師。④滿足多條論文規則或某條規則滿足多次,名額可累加。⑤SCI檢索論文的歸屬年度、歸屬分區,按論文刊出當年來統計年度和分區。
LW1)在英文EI檢索期刊、中文CSCD核心庫期刊,發表論文5篇,加1人。
LW2)在中科院SCI分區四區期刊、CCF認定C類會議、中文EI檢索期刊,發表4篇,加1人。
LW3)在中科院SCI分區三區期刊、CCF認定C類期刊、計算機學報、軟件學報、通信學報,發表3篇,加1人。
LW4)在中科院SCI分區二區期刊、CCF認定B類會議、CCF認定B類期刊、中國科學、科學通報,發表2篇,加1人。
LW5)在中科院SCI分區一區期刊、CCF認定A類會議、CCF認定A類期刊,發表1篇,加1人。
LW6)第一作者或所指導的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入選ESI高被引論文或熱點論文1篇,加1人。
l 成果
CG1)上一年度獲國家級科研獎勵有效排名,接下來三年每年增加指標2人。
CG2)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一等獎,接下來三年每年第一/第二獲獎人加2人、第三/第四/第五獲獎人加1人。
CG3)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二等獎,接下來三年每年第一獲獎人加2人、第二/第三獲獎人加1人,第四/第五獲獎人當年加1人。
CG4)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三等獎,接下來三年每年第一獲獎人加1人,第二/第三獲獎人當年加1人。
CG5)出版學術專著1部,出版當年加1人。
CG6)授權發明專利3項,加1人。
l 研究生培養
PY1)省級優秀碩士論文第一指導老師,接下來兩年每年加1人。
PY2)校級優秀碩士論文第一指導老師,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
PY3)第一指導老師指導研究生在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中獲得三等及以上獎勵,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研究生參賽前先由導師向學院匯報,由學院確定競賽級別)。
PY4)主持省級及以上研究生教育類的教改項目或質量工程項目或創新平臺,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
PY5)前一年獨立承擔2門研究生課程教學,當年加1人。前兩年每年獨立承擔了1門研究生課程教學,每兩年加1人。
(三)核減名額
HJ1)每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盲審有2個成績。近三年指導的全部研究生中,學位論文盲審出現70分以下,每累計2個低分成績,減1人。
HJ2)指導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院或學院的學位論文盲審中出現不合格等級,出現1次,減1人。
HJ3)指導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超出正常學制每1人,在下個招生年度,減1人。
HJ4)上一年度指導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在湖南省學位論文抽檢評價為D等的導師停止招生三年;評價為C的研究生導師,停止招生一年。
HJ5)未按學院要求應該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而實際未申請的,停止招生一年。
三、其它
1、每年3月1日前,碩士生導師按照本管理辦法向學院申報本年度招生指標數,學院核實相關材料,并綜合學院當年招生計劃和實際情況進行統籌規劃后公布。
2、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經核實出現重大教學事故或者由于導師失職造成研究生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者,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并給予相應處罰。
3、經核實該導師在上一年度發生學術行為不當問題,或該導師名下學生出現學術行為不當問題并且導師負有較大責任者,由學院教授委員會討論并予以裁決。
4、本文條款中“接下來的一年加1人”和“當年加1人”力度是一樣的,表達“因為該項成果,會加1人;如果是在當年雙選會之前獲得,則加在當年,否則加在接下來的一年”。
5、已達到基本上限的導師,為支持效率,突破基本上限的全日制學生指標數不超過1個,每1個超額指標要額外完整滿足2個指標的條款。
6、未達到基本上限的導師,為支持公平,可以將部分滿足條款的小數指標相加。未達到基本上限的導師,此類指標最多1個。
7、雙選順序:完全滿足某條的整數指標> 突破上限的指標> 多條部分滿足的小數累加的指標。
8、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執行。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