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教[200 ] 號
一、監考員是考場的執法者,是考試工作的直接組織者。準確分發、回收試卷、維護考場紀律、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是監考員的主要職責。
二、監考員上崗必須佩帶統一的工作標志,嚴格遵守考試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考前必須參加培訓,熟悉考試規程。
三、監考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并簽字,聽取巡考員和考務人員對監考的具體要求。監考員領卷以后直接進入考場,清除考場桌內的書籍、筆記、紙張等物品,做好迎接考生的準備。
四、考生進場以后,監考員宣讀考場規則,提醒考生考試注意事項。
五、監考員要逐一檢查每個考生的學生證和身份證,督促考生在試卷和答題紙上填寫姓名、學號、班級。
六、考生遲到十五分鐘不準進入考場,開考三十分鐘后方可交卷離場。監考員要及時清點考生人數。考試結束后,應逐一清點試卷和答題紙份數,按照考生的學號順序進行整理,填好“考場情況登記表”。若發現考生帶走試卷、答題紙或草稿紙,應立即追回。
七、考生對試卷內容提出異議時,監考員應及時向考務人員匯報。
八、監考員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考生違紀,監考員應當場確認違紀事實,收集違紀證據并將違紀情況如實填寫在“考場情況登記表”上,勸考生終止考試退場。
九、考試過程中,監考員不能頻繁走動,不吸煙、打瞌睡、談笑,不看書報,不抄題、做題,不擅離考場或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不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同一切徇私舞弊行為作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