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建筑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細則如下:
一、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院長 教學副院長 學生工作副書記 學院教務辦負責人 學工辦負責人 教授委員會成員。
二、專業轉出
遵照《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三、專業轉入
(1)學院接受名額,各專業接受名額控制在各專業當年在校生總數的10%以內,其中建筑學專業7人,城鄉規劃專業3人。
(2)按照原所在專業平均成績(占60%)與面試成績(占40%)擇優接收。
(3)本院涉及專業為建筑學與城鄉規劃專業。
四、轉專業的遴選辦法
(一)遴選對象:
凡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規定,具有資格的2018級專業全日制本科生。
(二)考核內容:
面試:綜合素養和能力(專業發展潛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經歷、協作精神和心理素質)、學習成績(大學成績及高考成績);
凡申請轉專業的同學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學生證、學生個人成績單(需備注專業排名、專業人數,加蓋所在院系公章)以及獲獎證書等能體現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證明材料準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三)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平均成績(60%)+面試成績(40%)
申請轉專業學生的面試成績必須均合格(即60分/滿分100分),才有資格進入成績排名;所有考生的的遴選均嚴格按照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排名和預錄,并嚴格按照學校的相關規定進行。
預錄名單三日內在學院網站和教務辦張榜公示,無異議后提交教務處審核公示。
轉專業工作時間與進程安排見下表。
時間 |
具體安排 |
第4-5周 |
3月20日 |
學院公布轉專業工作方案。 |
3月19-22日 |
學生報名:學生向轉入學院教務辦遞交轉專業申請表 |
3月22-26日 |
學院初審:接收學院初審(主要審核是否符合轉入專業的基本條件要求),初審合格名單在學院網頁公示3天 |
第6周 |
3月29-4.2日 |
學院考核:接收學院組織學生考核與遴選,經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并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報教務處 |
4月8日 |
教務處匯總與初審:教務處學籍科對擬轉專業學生進行初步審核 |
第7周 |
4月9日 |
學校審核:學校轉專業領導小組審核和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公示3天 |
4月12日 |
學校發文:公示無異議后學校行文。 |
第8周 |
4月12-15日 |
新專業報到:學生到轉入學院領文件。憑文件先到轉出學院辦理離院手續、再到轉入學院報到。 |
4月16日 |
轉專業學生選課:轉專業學生按轉入專業選課。 |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本實施細則由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制定并負責解釋。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
2019.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