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學部《關于做好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38號)和《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和要求,特制定建筑學院2021年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及細則。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學院成立建筑學院推免生推薦、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負責學生“推免生工作實施細則”及“推免生工作方案”的制定,負責專業推薦指標安排、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和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負責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安排申請者的面試、公開答辯、綜合測評以及學院推免名單的最終審定和公示。
建筑學院推免工作小組
組 長:熊鷹
成 員:歐陽國輝、唐常春、謝士成、周晨、何川、劉丹
秘 書:張毅 郭恒
二、推免生申請條件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推免生基本條件應滿足《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第二章第八條的要求。
推免學生(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應學業優秀,所修課程應及格或補考、重修及格;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初修成績計分。申請者可同時申請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自愿選擇推薦方式。
三、推免生計劃分配
依據學校下達建筑學院2021年推免生限額為2名,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確定,我院2021年推免生名額按照專業分配如下:
建筑學1名,城鄉規劃1名。
四、須提供材料
1.《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見附件1,)1份;
2.大學四級或六級英語過級成績單及復印件1份;
3. 計算機過級證書及復印件1分
4.各類學科競賽、創新項目、藝術和體育競賽獲獎證書及復印件;
5.論文、專利證明材料。
五、資格與材料審核
普通計劃學業成績按平均學分績點專業排名前30%的標準執行,由學院教務辦、學工辦審核申請人提交材料,擬定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面試名單,報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復核后在學院網頁公示面試名單。
六、推免生的綜合測評
推免生的綜合測試參照《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的要求執行。
(一)綜合測評要素
綜合測評分由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創新與專業能力三部分組成,分別按10%、80%、10%的占比考核。先對思想政治品德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學生,再從學業成績、科研創新與專業能力兩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
綜合測評分=思想政治品德得分+學業成績得分+科研創新與專業能力考核得分。
1、思想政治素養考核(5分):申請報名截止后,由學院副書記負責,組織學工辦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素養進行考核;
2、綜合能力考核(5分):由學院推免生遴選、推薦工作小組進行面試考核。
面試流程與要求:
流程:自我介紹(英語,3分鐘)——回答專家提問
3、學業成績考核(80分):由學院教務辦進行審核并折算得分;
以第1至第8學期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計算得分,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得分=候選人實際課程平均學分績點/4×80。課程有補考或重修記錄的課程成績按初修成績計。
4、科研創新與專業能力考核(10分)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承擔各類科技創新項目、在各類學科專業競賽與創新創業等活動中取得的成績和在文藝、體育等方面的獲獎(只能計其中一項賽事的最高分)。具體分值計算辦法見《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8〕29號)中“附件 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辦法”。
七、學院推免工作細則及進程安排
學院推免工作總體進程按照學校通知要求執行,具體工程進程安排如下:
9月23日: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制定推免生工作方案,并將方案在學院網站公示并將紙質件報教務處備案;
9月23日:報名:
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一),并向學院提交英語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學科競賽獎勵證明的復印件,并攜帶原件備查;
9月24日前:材料審核和思想政治素養、學業成績考核
9月25日下午:面試,確定擬推薦名單
9月27日:按學校要求匯總并提交相關材料。
六、其他事項
1. 被接收為推免生者,必須書面承諾不報名參加全國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不放棄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
2. 符合推免生申請條件而自愿放棄者,應簽署自愿放棄承諾書。
3. 申請表接收時間:9月24日17:00之前,提交地點:金盆嶺16-315學院學工辦,逾期視為放棄。
面試時間:9月25日14:00,地點16-314
4. 學生的相關成果的等級認定如有異議,以學院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認定結果為準。
5. 未盡事宜,以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為準。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2021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附件1:2021年推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doc
建筑學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