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動發[2016]12號
關于給予郭廣安等10名同學警告處分的決定
學院各班級:
為規范我院學生工作秩序,加強學風建設,現就我院學生課堂考勤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處理。在2016—2017學年第一學期第1-10周的課堂考勤中,郭廣安、譚嘉峰、安棟棟、劉奕、陳會兵、張中澤、倪暉暎、蔣俊奕、劉裕糧、汪若琪10名同學無視課堂考勤紀律,累計缺課均超過11學時,嚴重影響了正常的教學秩序。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條例》第三章第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郭廣安等10名同學警告處分。
希望其他同學以此為鑒,切實遵守學校各項校規校紀。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
2016年11月7日
關鍵詞:處分決定
報 送:校學工部(處)、教務處
抄 送:院屬各單位
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黨政辦公室 2016年11月7日印發(共印6份)
文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