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院(部):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在新起點上推動社會組織事業進一步發展,根據民政部有關通知,現將做好2011年“中國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理論研究部級課題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課題范圍
1.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新形勢下社會組織工作研究
2.社會組織黨的建設研究
3.社會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研究
4.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轉移提供公共服務研究
5.社會團體發展與管理研究
6.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與管理研究
7.基金會發展與管理研究
8.社會組織人才人事政策研究
9.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研究
10.社會組織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申報課題圍繞上述研究范圍,參考附錄中的研究方向,結合社會組織發展與管理中前沿、重點、難點、突出矛盾和主要問題,確定更為具體的研究對象和題目。不鼓勵直接用課題范圍和研究方向的標題作為申請課題題目。
二、課題申報及成果收集
課題需按要求填寫《2011年社會組織理論研究部級課題申請表》,于2011年3月21日前以電子郵件報人文社科處郵箱kjcskb@163.com。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專家咨詢委員會對課題申請進行審核、論證,4月25日前將在中國社會組織網(www.chinanpo.gov.cn)上公布立項名單。公布立項后,獲得立項的課題申請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四份報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
承擔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課題的研究,于2011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6份,格式參見附件)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將研究最終成果寄至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信封上請注明“社會組織理論研究課題”字樣。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專家委員會將對收到的課題報告進行評審,對通過評審的報告分別給予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鼓勵獎,并發給部級課題結題證書,在中國社會組織網上公布。通過評審并結題的課題報告的著作權屬于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沒有通過評審的課題報告不予結題。
為擴大參與,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將優先從2008年、2009年、2010年沒有申請過“中國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理論研究部級課題的申請人中評審立項,不鼓勵學者交叉多課題申請。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新時期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的重大任務,分析現狀,解剖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堅持理論指導實踐,理論聯系實際,進一步增強指導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預見性。研究課題要觀點明確,內容翔實,文風嚴謹,行文規范,未公開發表,要達到公開發表和出版的要求。已發表和已獲獎論文、別的課題成果不得參加結題,研究成果不得違背學術道德,一經發現將通知所在單位取消立項。文字責任由課題作者負責。
研究課題的最終成果為書面研究報告。
(1)一般應為總報告形式,總報告字數不少于2萬字。總報告字數超過4萬字的,需要整理出一份1萬字以內的概要。若有專題調研分報告、重大問題研究分報告、相關研究資料等分報告,原則上每篇不超過5千字,不計入總報告字數。
(2)課題報告一般應為政策研究,主要結合國外經驗、立足國內實踐,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議。基于數據研究、模型研究的結論和描述需用通俗易懂方式表達,建議把數據研究、模型推導過程等作為附件。課題報告必須有不少于3千字以上的對策建議。
(3)課題報告必須有案例、實證、調研、數據分析,或者有國內外經驗剖析,這些內容不少于總報告字數的1/4。課題報告中涉及的概念、理論、背景、研究框架等請用簡略和概述方式撰寫,原則上不超過1000字。
(4)課題報告有關版權、版式、注釋及學術規范等要求參見《課題報告寫作要求》。
四、經費資助
對通過評審且獲得的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課題報告,將分別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
五、優秀論文的公布與出版
獲獎論文的目錄、作者、所在單位在《中國社會報》、《社會團體管理研究》雜志、民政部網站和中國社會組織網站公布。部分優秀論文在“中國社會組織論壇”上交流。研究成果將結集正式出版。
六、課題申報所需要的各種材料,均同時在民政網站(網址: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發布,請申請人自行查詢、下載。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鄭詠梅
聯系電話:0731-85258423
電子郵箱:kjcskb@163.com(來信的主題、附件標題請涵蓋姓名、題目等信息,如“張三×××××課題申請表”)
人文社科處
2011年3月8日
附件:
1.2011年民政部社會組織理論研究部級課題申請表
2. 2011年民政部社會組織理論研究部級課題研究方向參考目錄
3.課題報告寫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