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社科普及載體建設,充分開發和利用社會科普資源,調動社會力量開展社科普及工作的積極性,推進社科普及工作的社會化、群眾化、經常化,湖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決定從2011年起在全省開展社會科學普及宣傳基地創建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社會科學普及宣傳基地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托教學科研院所、街道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其它民間社團建立并自主運作的以社科普及為主要任務,在社科普及宣傳的內容、載體、方式創新上績效顯著,對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較強示范、帶動、輻射作用的實體機構,是開展公益性、群眾性社科普及活動的重要場所。其申報對象包括:
1、文化事業場館(包括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紀念館、展覽館、文化館、文藝演出場館等)。
2、歷史、文化景區(包括人文主題公園等)。
3、教育場所(包括幼兒園、中小學、中專及職業院校、高等院校、行政院校、軍事院校、有關培訓基地等)。
4、新聞、出版發行單位。
5、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含民辦)。
6、其他有條件向公眾開展社科普及宣傳、教育的部門和機構(包括城鎮社區、農村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
二、申報條件
申報“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基地”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重視社科普及工作,把社科普及工作納入單位工作的總體規劃,有社科普及基地創建工作方案及其制度措施保障。
2、申報單位能根據自身特點和優勢面向公眾有效開展群眾性、社會性、經常性社科普及活動,并能在當地社科普及活動中發揮示范作用。
3、申報單位要具備進行社科普及宣傳、教育所需的硬件和軟件條件,有相對固定的科普活動場所、宣傳展示功能、教育傳播陣地(網絡),有專兼職相結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志愿者隊伍。
4、申報單位每年能夠安排一定的社科普及活動經費,將社科普及工作納入單位的考核、評比。
5、接受湖南省社科聯的工作指導和交辦的科普任務,接受對社科普及宣傳基地科普工作的參觀考察。
三、申報程序和要求
1、詳細填寫《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宣傳基地申報表》,由社科處統一向省社科聯上報。
2、申報應提交以下申報材料:(1)《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宣傳基地申報表》;(2)申報單位的獨立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一式一份)。申報表需一式五份并附電子文檔。
3、申報材料于2011年9月26日前報送人文社科處,電子文檔統一通過辦公自動化系統報送,宣傳基地申報專用表及有關材料可從“湖南社科網”上下載。
4、省社科聯根據社科普及宣傳基地確立的條件和標準,通過現場考察、走訪、評審等方式對申報單位進行評議后,確定基地立項名單,統一頒發牌匾、證書,并給予專項資助。
聯系人:魏桃初
聯系電話:85258109
電子信箱:weitc710303@163.com
人文社科處
2011年9月13日
附件1: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宣傳基地建設實施辦法(試行)
附件2:湖南省社會科學普及宣傳基地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