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促進我省教育科學事業繁榮發展,檢閱 “十一五”以來我省教育科研戰線所取得的工作成就,進一步激發和鼓勵廣大教育理論與實踐工作者從事教育科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高質量的科研成果,為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湖南省建設教育強省規劃綱要》,促進教育事業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科學發展提供智力支持,湖南省教育廳決定開展第三屆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審獎勵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本屆擬評選表彰獎勵優秀成果180項,其中一等獎40項、二等獎60項、三等獎80項。對獲獎成果,向主要研究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獲獎成果等級與教學成果獎同等對待;獲獎情況記入個人檔案,作為評定職稱、晉級加薪的重要依據。
二、 參評成果類型
本屆評獎參評成果形式分三類:著作(公開出版,不包括論文集)、學術論文(公開發表,不包括收錄在論文集里的論文)、研究咨詢報告(包括調研報告、咨詢報告、研究報告或實驗報告等)。同一項成果只能以一種成果類型參評,不能兼報。
三、參評成果認定
1.成果內容認定
⑴凡屬于湖南省教育科學規劃立項且已結題的課題(不含子課題)成果(無著作權糾紛)均可參評。在湘的全國教育科學規劃立項且已結題的各類課題成果(無著作權糾紛),也可參加此次評獎。
⑵其他未列入全國和湖南省教育科學規劃,但在促進教育理論發展、推動教育改革實踐方面成績顯著且公開發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無著作權糾紛),或不宜公開發表和出版但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并產生良好區域影響的教育科研成果,也可參加此次評獎。
⑶凡已在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教育科研成果獎、優秀教學成果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科技進步成果獎、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獎中獲獎的成果,不再參加本次評獎。
2.成果作者認定
⑴成果獨著者在湖南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作者在湖南工作;
⑶以集體署名的成果,不得以個人名義參加評獎。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則上由第一作者進行申報;系列叢書只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多卷本專著整體申報參評,不能單卷參評;系列論文,以論文代表作參評。
⑷個人作為成果申報人,限申報一項;作為成果參研者,不得超過2項。
3.成果日期認定
⑴所有成果須為2006年5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產生的教育科研成果;
⑵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成果,以版權頁第一版日期為準;
⑶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的成果,以該刊物出版日期為準;
⑷被行政部門采納(轉化為行政決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門采納時間為準。
四、申報具體要求
1.網上申報時間:2014年4月15日起至4月21日止。申報人請嚴格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申報人登錄“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獎管理系統”進行個人注冊,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后點擊“保存”;
(2)申報人注冊信息經人文社科處審核通過后,方可使用個人賬號和密碼登錄系統進行成果填報。
注意:網上填報成果的相關材料包括:⑴成果類型材料(著作、論文、或研究咨詢報告);⑵“成果獎申報評審書”里的“匿名活頁評審表”;⑶成果反響與證明材料等。要求全部采用PDF格式。
2.提交紙質材料(須與網上提交的信息相一致):
⑴成果申報評審書(2份);⑵申報材料中的著作原件(1份);論文(論文復印包括論文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全文及封底)、研究咨詢報告原件或復印件(1份);⑶成果反響材料審查登記表(1份);⑷成果相關重要佐證材料(課題立項通知書、結題證書、成果應用證明等)原件或復印件(各1份)。相關材料應精簡,用牛皮紙袋裝好,并將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封面復印后貼在紙袋外,每個項目不超過2袋。
申報人所在單位科研干事須對原件進行審核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原件已核”公章。并將紙質材料和申報匯總表于2014年4月25日前送至人文社科處。
聯系人:陳婭
聯系電話:85258109
郵箱:1430893250@qq.com
人文社科處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