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后期資助項目自2015年設立以來,得到廣大專家學者和民族工作者的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國家民委將常年設置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后期資助項目。為做好2016年度后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后期資助項目性質
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后期資助項目是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主要類別之一,與國家民委民族問題招標項目和委托項目同等對待。
二、后期資助項目范圍
主要資助對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時效性、針對性、應用性強的成果(含學術專著、研究報告、資料匯編等),通俗讀物、論文集、教材、軟件、譯著等不在資助之列。
三、后期資助項目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人須有依托單位,能夠提供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條件和信譽保證;
(二)每個申報者每次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三)申報的項目必須已完成研究任務的80%以上;
(四)申報人目前未承擔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項目;
(五)如有下列情況,不得申報: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礎上進行轉化;
2.核心內容已經出版或發表的成果;
3.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或嚴重不符合學術規范;
4.已獲省部級及以上項目的研究成果。
四、項目管理
(一)后期資助項目的管理按照《國家民委科研項目管理辦法》執行。經費資助額度為1-5萬元,實際經費資助額度以評審結果為準。項目經批準立項并簽訂協議后,即可獲得經費資助。首期撥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資助總額的80%。
(二)后期資助項目原則上在半年內完成,確有需要應提前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可延長至一年。
(三)后期資助項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國家民委組織專家進行鑒定。鑒定合格后方可結項。
五、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見附件1)、《成果介紹》活頁(見附件2)、申報成果各一式3份。另需撰寫成果核心內容1份(主要包括對問題的描述、原因分析、對策建議等,不超過5000字)。
《申請表》和《成果介紹》活頁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申報成果A4紙雙面印制、左側裝訂。《成果介紹》活頁及申報成果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所在單位等個人信息,否則取消申報資格。
上述4種材料發送電子版至郵箱:kjcskb@163.com。
(二)以少數民族文字成果申報須附規范漢字稿。
六、報送時間
國家民委2016年度后期資助項目擬于6月、11月組織兩次集中評審,第一次集中申報時間為5月10—31日,第二次集中申報時間為10月10—31日,申報時間均以郵戳為準。時效性強的成果可隨時申報、隨時立項。民委通知網址:http://www.seac.gov.cn/art/2016/3/22/art_144_250117.html。
學校申報時間:第一次集中申報的截止時間是5月27日,第二次集中申報的截止時間是10月28日。
聯系人:劉利
電話:85258423
社科處
201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