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全國社科規劃辦已公布2017年國家社科基金立項名單,請今年立項的項目負責人根據2016年發布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結合研究需要,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編制費用預算,填寫項目回執,具體要求如下:
一、通讀文件
請項目負責人結合《項目資金預算表》(附件1)內容閱讀全國社科規劃辦下發的3個經費管理文件(附件2),文件中對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的填寫有詳細說明。
二、填寫回執
1.一般、青年項目總經費為20萬。
2.間接費統一按30%填寫(6萬),該項必填,后續不得調整。
3.《項目資金預算表》中科目1-8填寫的是直接費用預算,每個科目都包含經費填寫的簡要要求,一般、青年項目直接費用總額為14萬。
3.外撥資金需參照 《項目資金預算表》 樣式另附詳細直接費用預算;外撥多個單位的,需分別編制預算。外撥經費的間接經費部分由兩家單位協商具體額度。
三、注意事項
1.項目負責人結合項目研究合理填寫預算,如出現不同項目負責人預算一致的情況,上級部門會退回重新填寫。
2.數據采集費填寫的時候,一定要細化,把包含在里面的差旅費、勞務費等費用都歸入到《項目資金預算表》其他科目里,不要統一做在數據采集費里。
3.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預算預留充足,該項調減不用報批,調增要報全國社科辦批準,把不屬于這部分的費用一定要歸到相應科目里(差旅費、勞務費、辦公用品等等)。
該科目避免填寫與研究目標無關或關聯性不強的預算,無法支付短期訪學費用,如整個科目支出超過直接費用20%,需按要求提供預算測算依據。
4.設備要和辦公用品區別開來,一般來說,電腦(不包括平板)、打印機、復印機、數碼相機及其耗材等屬于設備,筆墨紙張、文件夾等屬于辦公用品。購置的設備與項目研究要具有相關性。
5.印刷出版費可支付階段性成果出版費,但最終成果出版費及所有版面費不得在預算中列支。(項目研究完成并通過審核驗收后,結余資金可用于項目最終成果出版及后續研究的直接支出。)
6.其他支出一般包括筆墨紙張等辦公用品費、通訊費、互聯網服務費等支出。
7.預算回執填寫完成后,項目負責人需匯總各科目數據,與間接費用合計后等于合同額。
8.不能單獨列支餐費、招待費。餐費、招待費預算需與差旅費或會議費相結合,不得單獨列支。
9.不能購買與項目研究無關的物品。如購買文件柜、書柜、桌椅等辦公家具。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回執》用計算機填寫,補充個人及項目基本信息后簽字確認,A3紙雙面打印,紙質一式1份交社科處。
2.電子版發至社科處公共郵箱:kjcskb@163.com。
3.截止時間:2017年7月12日。
聯系人:劉利
聯系電話:0731-85258423
社科處
2017 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