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一、指導思想。
共青團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是廣大青年在實踐中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學校,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發(fā)現(xiàn)和培養(yǎng)研究生中的優(yōu)秀團員,并推薦優(yōu)秀團員青年作為黨組織的重點培養(yǎng)對象(以下簡稱“推優(yōu)”),是研究生團總支、各年級研究生團支部的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同時結合研究生實際情況,學院研究生直屬支部也要充分發(fā)揮政治核心優(yōu)勢,領導和指導團支部做好工作。研究生團員推優(yōu)入黨工作不僅符合新時期黨的隊伍建設需要,把好了黨員入口關,而且有助于加強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工作,增強團自身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
二、工作原則。
1、把立足點放在對團員的培養(yǎng)教育上。加強對團員的培養(yǎng)教育,提高團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是“推優(yōu)”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各年級研究生團支部要在學院研究生黨員直屬支部和學院研究生團總支的領導和指導下,對團員青年進行黨的基本知識、黨的光榮歷史和優(yōu)良傳統(tǒng)教育,結合理論學習,使學生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學會用唯物的辨證的觀點看世界,崇尚科學、追求真理、反對封建迷信。端正入黨動機,堅定走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主義道路的信心。
2、堅持標準,確保質量。研究生各年級團支部向學院研究生直屬黨支部推薦重點培養(yǎng)對象,要堅持《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對那些入黨動機明確,入黨態(tài)度端正,在學習、生活、工作中起模范帶頭作用的優(yōu)秀團員,團支部要及時向黨組織推薦,對于條件尚不成熟,有待繼續(xù)培養(yǎng)的同學,團組織應予以考察,防止片面追求推薦數(shù)量,降低要求。
三、組織形式。
根據(jù)研究生實際情況,采用以研究生黨員直屬支部和研究生團總支領導和指導研究生各年級團支部的組織形式。每學期初組織一次,具體時間由各支部自定。
四、“推優(yōu)”條件。
1、本人志愿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參加了黨校普及班黨課培訓并考核合格,積極向黨組織匯報思想,撰寫思想?yún)R報。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用黨的思想武裝自己的頭腦。
3、作風正派,舉止文明,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有奉獻精神,有較高的集體觀念和組織觀念。遵紀守法,道德品質高尚,能夠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敢于向不良傾向作斗爭,在群眾中有較高的威信。
4、具有明確的學習目的和較強的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成績優(yōu)良。
5、積極參加學校、研究生院及各黨團組織、研究生會、班集體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各級組織交給的各項工作,表現(xiàn)突出。
6、一年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無資格參加“推優(yōu)”:
①、違反校規(guī)校紀受到通報批評及以上處分者;
②、所學課程成績不及格者;
③、延期畢業(yè)者;
④、年度評優(yōu)學習科研積分排名位于全班后三分之一者(為院系或學校做出突出貢獻者,條件可適度放寬,但必須寫出書面推薦材料并報黨總支批準);
⑤、沒有積極向黨組織匯報思想,撰寫思想?yún)R報者;
⑥、黨支部委員會(或支部黨員大會)研究認為不適合參加“推優(yōu)”者。
五、工作步驟。
1、研究生各年級團支部在學院研究生黨員直屬支部的具體指導幫助下,按照“推優(yōu)”條件,在征求研究生導師意見的基礎上,審核確定參加“推優(yōu)”的團員青年名單。每次參加“推優(yōu)”的團員青年數(shù)量不應超過本年級非黨員的團員青年總數(shù)的1/3。
2、團支部“推優(yōu)”會議程序
①、團支部召集全年級同學參加的大會(到會率不應低于80%),會議由團支部書記主持并作會議記錄。團支部還應邀請研究生團總支委員(干部)1-2名參加。學院研究生黨員直屬支部要協(xié)助團支部組織大會。
②、全體與會同學依據(jù)參加“推優(yōu)”的團員青年的日常表現(xiàn)進行投票表決。被推薦對象有80%以上到會同學表決通過者,才能列為推優(yōu)對象。會議投票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③、投票結束后,團支部應當場公布本次大會到會人數(shù)和計票結果。
④、會后,團支部應組織成為推優(yōu)對象的同學填寫《長沙理工大學文法學院研究生團員推優(yōu)登記表》一式兩份,團支部簽署推薦意見后一份轉呈研究生團總支備案,一份轉交研究生黨員直屬黨支部歸入該同學的申請入黨材料檔案。
⑤、研究生黨員直屬黨支部還要對團支部“推優(yōu)”結果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并征求研究生導師意見,對確實符合條件表現(xiàn)突出的申請入黨的團員青年,要及時指導其填寫《積極分子登記表》,列入本學期發(fā)展計劃,進行重點培養(yǎng)。
六、應注意的問題和相關要求。
1、各支部在實施上述工作前,應組織全體同學全面透徹的學習本制度,做好會議的組織、主持、記錄和會后的填表、上報、歸檔等相關工作。
2、各支部在推優(yōu)過程中一定要嚴肅、認真、公正,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不得拉幫結派,不準徇私舞弊。對推優(yōu)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紀問題,一定要嚴肅處理,除取消相關責任者在校期間的推優(yōu)和被推優(yōu)資格外,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3、各支部應保證上述工作的完整性、公開性、普遍參與性,避免敷衍了事、潦草應付。
4、各黨、團支部應把此項工作當作一項十分重要的日常工作,做好、做實,同時應加強團員青年的教育,指導他們通過學習認真提高自身素質。
5、各支部的“推優(yōu)”結果一年內有效,被推薦為黨組織重點培養(yǎng)對象的團員青年一年內未被黨組織吸收入黨的還應繼續(xù)參加下一年“推優(yōu)”。
七、本制度由學院學工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