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1
為使我院學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及素質教育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根據全院學生的思想、學風、文明行為等實際情況,我院選拔了一批優秀的學生黨員和學生干部作為學生導師,分配到相關宿舍進行定點幫助,開展“文明示范崗”活動。具體制度如下:
一、“文明示范崗”的主要責任與評分標準:
1、思想建設方面:(20分)
(1)、對非入黨積極分子,應引導其積極向黨組織靠攏,鼓勵其寫入黨申請書要求每個宿舍90%以上的成員是入黨積極分子。(2分)
(2)、對入黨積極分子,應多方面組織其參加政治理論和形勢政策的學習,使其積極主動地向黨組織匯報思想。(2分)
(3)、對重點積極分子,應加強對其考察,以及有計劃、有步驟的培養。(2分)
(4)、對學生干部,應加強其管理與教育,讓其真正全心全意地為同學服務。(2分)
(5)、對宿舍同學應多渠道地加強其社會主義、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的“三主義”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三觀”的教育。(4分)
(6)、宿舍成員政治思想素質高,涌現好人好事。(4分)
(7)、宿舍成員團結互助,關心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4分)
2、學風建設方面:(40分)
(1)、對成績較差、學習目的不明確的同學,應對其進行思想教育,幫助其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使其學習有明顯的進步。(2分)
(2)、對學習目的明確、學風嚴謹的同學,應引導其樹立考研志向,并充分發揮其學習模范作用,以積極影響其他同學,共同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2分)
(3)、示范崗宿舍學風明顯好轉,基本杜絕課堂遲到、早退、逃課、缺勤等現象,重修率明顯降低,英語及計算機過級率明顯上升。(4分)
(4)、示范崗宿舍學生無考試舞弊現象。(10分)
(5)、示范崗宿舍積極參加學術活動和科技活動,并有一定的學生科研成果。(4分)
(6)、示范崗宿舍在綜合測評中處于同年級同專業的前列。(10分)
(7)、示范崗宿舍積極參加院、系組織的學科競賽活動,并取得一定的成績。(4分)
(8)、示范崗宿舍開展互幫互助的學習活動及多種促學風的活動。(4分)
3、宿舍管理方面:(20分)
(1)、內務方面:幫助該宿舍創造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引導該宿舍成員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對個別內務較差的同學,應加強其勞動衛生觀念,使該宿舍在文明宿舍評比中處于B等以上。(5分)
(2)、早操與體育鍛煉方面:加強督促該宿舍成員積極參加早操 與體育鍛煉,其出勤率要求達到95%以上。(5分)
(3)、示范崗宿舍積極參加開展多種有益身心的文體活動。(5分)
(4)、示范崗宿舍的電腦按規定使用,無違紀行為。(5分)
4、文明行為方面:(20分)
(1)、對于吸煙者,應勸其戒煙,杜絕吸煙現象。(2分)
(2)、宿舍成員無亂扔、亂涂、亂倒、亂吐、亂畫等行為。(5分)
(3)、宿舍成員沒有在樓道和寢室內打球、踢球或大聲喧嘩等行為。(2分)
(4)、宿舍成員無私接電線或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2分)
(5)、宿舍沒有在自習或學習時間打牌、下棋、玩電游、看影碟、看電視或睡懶覺等。(4分)
(6)、宿舍成員沒有在公共場所(如圖書館、食堂、教室、校園馬路等)不講究社會公德或個人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現象,杜絕起哄、打架、酗酒等惡習。(4分)
(7)、宿舍成員沒有對領導、老師和開展工作的學生干部出言粗鄙,態度蠻橫等現象。(2分)
(8)、宿舍沒有受警告以上處分的同學或全宿舍沒有受通報批評的處分。(2分)
二、“文明示范崗”實施與考核辦法:
(1)、每一個宿舍安排學生黨員或學生干部一名,作為該宿舍的學生導師實行“文明示范崗”責任制。
(2)、每位學生導師應針對其示范的崗位宿舍的實際情況,根據本制度制定出自己的工作方案,并交院學工辦,以便檢查工作。
(3)、本制度考核辦法按評分制,即每一項合格則記分,不合格則不記分。
(4)、由院學工辦每月對“文明示范崗”進行一次評分總結,每學期進行一次總評。要求在評比前一個星期由學生導師寫出一份書面總結報告交系學工辦,由系學工辦進行考核,考核成績與評獎、評優、綜合測評掛鉤。同時,對評比成績優秀的,予以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物資獎勵;對工作不負責甚至瀆職的學生導師,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組織、紀律處分。
(5)、本制度解釋權歸院學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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