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6
全院教職工:
根據《水利工程學院教學團隊、科研團隊工作室分配及管理辦法》(試行)附件1,現啟動教學團隊和科研團隊工作室申請工作:
1、教學團隊、科研團隊工作室由學院統一調配,各團隊根據需求和用房標準向學院提出申請(附件2),學院不受理個人申請。
2、教學團隊、科研團隊工作室搬遷實行“先退后進”原則,即原有辦公室、工作室在規定時間內交還學院,再搬入新申請的團隊工作室。
3、在工作室調配、搬遷過程中,各團隊要在學院安排下良好溝通、協調,以保障各項工作環節有序進行。
附件:1、《水利工程學院教學團隊、科研團隊工作室分配及管理辦法》(試行)
2、水利工程學院教學團隊、科研團隊工作室使用申請表
水利工程學院
2018年4月16日
附件【附件1:《水利工程學院教學團隊、科研團隊工作室分配及管理辦法》(試行)(1).docx】
附件【附件2:水利工程學院教學團隊、科研團隊工作室使用申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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