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9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號)和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師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0號)等精神,按照《長沙理工大學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管理辦法》(長理工大人〔2023〕49號)等規定,為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校教師(含實驗技術)系列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級職稱評審、轉評
1.2023年11月12日前,申報人員準備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1)對崗申報。所有申報者必須是專業技術崗位人員,結合自己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進行申報。工作崗位、工作業績和成果必須與所申報的職稱相對應
(2)申報基本條件中要求的教學、科研及其他工作業績等均應是任現職以來新增取得(現任職稱申報材料截止時間以后的有效),且在此前申報晉升現職稱時未使用。其中,已有職稱的境外引進人才通過綠色通道首次申報高級職稱時,要求的業績應是任現職以來新增取得,無職稱的人員為近5年內新增取得;境外引進人才通過綠色通道再次申報同層級高級職稱時,要求的業績應是再次申報時近5年內新增取得;博士后科研人員出站直接申報副高級職稱要求的業績應是自博士后進站之日后新增取得。申報轉評的業績應是任前一層級職稱以后新增取得,無前一層級職稱者參照正常申報參評的有關規定執行。
(3)個人申報材料的有效時間截至2023年9月28日(含),其后取得的學歷學位、獎項、專利、論著及業績成果等,不作為2023年度職稱評審的有效申報材料。
(4)申報材料清單及相關表格材料見附件1。
2.2023年11月14日前,申報人員將《公示表》和《代表性成果材料》報所在學院和教務處、教學質量監測與評估中心、研究生院、科學技術處、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處、學生工作部等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簽字。
3.2023年11月15日前,申報人員向院黨政辦提交完整的申報材料。
4.2023年11月16日前,學院成立由單位負責人、同行專家、普通教師代表組成的2023年度專業技術職稱推薦小組(不少于5人,同行專家、普通教師代表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職稱,如涉及與申報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推薦小組于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學院申報人員的材料真實性審核、形式審查、參評資格和業績條件初審及評議推薦等工作。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及其公示材料在學院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5.2023年11月22日前,學院將資格初審通過人員的申報材料一次性報送至人事處師資隊伍建設科(一辦302),有關電子版材料同期發送至cslgsz@csust.edu.cn。
6.2023年11月24日前,學校職改辦進行形式審查和參評資格復核,對參評材料不完整、不規范的將及時反饋整改意見,要求于11月24日前一次性補齊補正,逾期未補的,視為放棄參評。
7.2023年11月27日前,申報高級職稱人員(調入認定高級職稱人員除外)完成網上申報。根據省人社廳有關工作安排,本年度申報各環節首次啟用網上申報評審系統,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即申報人既要網上申報,又要提交紙質材料。網上申報途徑如下:申報人點擊進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務網上服務大廳(個人網廳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冊賬號后登錄,選擇“首頁-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稱評審-職稱申報”;或注冊“智慧人社”APP后登錄,選擇“人才人事-職稱申報”,按照《職稱網上申報評審操作指南(個人)》(見附件)進行申報,涉密材料信息嚴禁網上填寫提交。
8.2023年11月30日前,學校公示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參評高級職稱人員公示材料。
9.2023年12月24日前,完成學科推薦、校外同行專家評議和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參評高級職稱的人員均需參加面試答辯,面試答辯的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高級職稱調入認定
新引進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在引進時其高級職稱未得到學校確認、需進校后根據新增業績成果情況重新提交相應評委會認定的,對照相應等級職稱要求同步提交申報材料。相關申報材料見附件2。
三、特聘高級職稱評審
1.特聘高級職稱的申報推薦工作與高校教師系列高級職稱申報推薦工作同步進行,有關申報和推薦材料要求一致。
2.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特聘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聘管理辦法》(長理工大人〔2022〕55號)等規定,凡申報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者,在獲得聘用后2年內不得申報參評湖南省高校教師系列相應等級職稱。選擇同時申報特聘教授、特聘副教授的人員在《公示表》等相關材料中需做出選擇性標示。
四、中初級職稱評審、轉評和初次認定
1.中初級職稱申報、初審、推薦和材料報送工作與高級職稱同步進行。相關申報材料見附件3。申報初次認定中初級職稱所需高校教師資格證在認定工作前取得的有效,已經申報了2023年度秋季批次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的可暫不提供;申報評審、轉評中初級職稱申報材料的時效要求與申報高級職稱的要求相同。
2.2023年12月24日前,完成中初級職稱評審、轉評和初次認定工作。
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
2023年11月9日
附件【附件2:高級職稱申報材料(適用調入認定高級職稱).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