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4
各相關學院: 為了加強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更好地適應學科建設和研究生教育發展的需要,不斷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及《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加強研究生教育和學位點建設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現對2013年研究生導師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對象 目前擔任指導工作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見《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冊(2012年度)》(附件2)。 下列指導教師不在考核范圍: 1、2012年新增的碩士生指導教師; 2、 因年齡原因(男性滿57周歲,女性滿52周歲),將自動終止導師資格的指導教師; 3、2012年已參加過導師考核工作的指導教師。 二、考核條件 1、學術成果要求:近3年內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二作者)在國外公開出版刊物或國內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3篇。 2、科研經費要求:正在承擔有科研項目,近3年本人可支配的實際到款的科研經費數額工學相關學科年均5萬元以上,理學相關學科年均3萬元以上,其它學科年均1萬元以上。指導研究生當年的科研到帳經費必須達到相關學科的年平均數。科研經費的認定,以學校計財處核定的實際到款經費為準。非項目負責人的經費認定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授權書,并以計財處確認的實際可支配經費為準。 3、指導學生情況:近三年內,對所指導的學生省級學位論文抽檢被評為“C”等次的導師,應核減其指導人數;被評為“D”等次的學科和指導教師,暫停該指導教師招收研究生一年以上,連續兩年有被評為“D”等次的指導教師,將取消其導師資格。 二、考核程序 (一)導師個人申請 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考核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交所在學院。 (二)學院組織審核 學院統一將材料收齊,提交相關部門對其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學術成果由科技處進行審核;科研經費的認定,以學校計財處核定的實際到款經費為準;非項目負責人的經費認定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授權書(附件4),并以計財處確認的實際可支配經費為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中的相關條款,對申請人的學術水平、科研經費及指導學生情況等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將考核表(紙質版)和《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附件5)于5月10日前交研究生部培養辦。 (三)研究生部組織復審 研究生部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復審,并將復審結果報學校審批。 三、考核結果處理 考核未通過者,給予1年的延期;若1年內仍未達到考核要求,則停止招收碩士生。需恢復指導資格者,按照新增導師的條件和申請程序進行。 本次資格審核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請各二級學院及相關管理部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落實,使每個導師都能按時進行申報,并按要求,保質保量完成組織審核工作。研究生部逾期將不再受理導師資格審核工作 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研究生部培養辦唐老師,聯系電話:85258349。 研究生部 2013年3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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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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