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5
各相關學院: 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附件1)的文件要求,對在2010年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中延期導師資格一年的導師(名單見附件2)進行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要求 1.學術成果要求:近3年內以第一作者身份(或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導師為第二作者)在國外公開出版刊物或國內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不少于3篇。 2.科研經費要求:正在承擔有科研項目,近3年本人可支配的實際到款的科研經費數額工學相關學科年均5萬元以上,理學相關學科年均3萬元以上,其它學科年均1萬元以上。指導研究生當年的科研到帳經費必須達到相關學科的年平均數。科研經費的認定,以學校計財處核定的實際到款經費為準。非項目負責人的經費認定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授權書(附件4),并以計財處確認的實際可支配經費為準。 二、資格審核程序 (一)導師個人申請 填寫《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考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考核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交所在學院。未及時提交申請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 (二)學院組織審核 學院統一將材料收齊,提交相關部門對其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學術成果由科技處進行審核;科研經費的認定,以學校計財處核定的實際到款經費為準;非項目負責人的經費認定由項目負責人簽署授權書(附件4),并以計財處確認的實際可支配經費為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中的相關條款,對申請人進行導師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將考核表(紙質版)和《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基本情況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附件5)于5 月10日前交研究生部培養辦。 (三)研究生部組織審核 研究生部組織相關專家對考核表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報學校審批,審批結果將在網上公示。 對以本次復審仍未達到相關要求的指導教師,停止招收碩士生。需恢復資格者,按照新增導師的條件和申請程序進行。 三、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研究生部培養辦唐老師,聯系電話:85258349。 研究生部 2012年 3月14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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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上一條:關于開展2012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創新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下一條:關于組織做好2012年新增碩士研究生導師和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導師申報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