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為了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規范研究生管理,結合各學院相關專業招生情況及金盆嶺校區住宿容量的實際情況,對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做如下安排:
申請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者原則上為主體實驗室或不可搬遷實驗室在金盆嶺校區的6個學院的研究生(交通運輸工程學院、土木與建筑工程學院、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能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水利工程學院);
2、原則上應為三年級學生,成績合格,已完成開題報告,根據開題報告的內容確認需在主體實驗室做實驗者;
3、二年級學生(含專業學位研究生)或確有特殊情況,根據開題報告的內容確認需在主體實驗室做實驗者,但人數不能超過各學院限額的15%;
各學院根據以上條件,對申請調整宿舍的學生進行初審,并根據分配計劃(見下表)的名額進行限額申報,符合條件的學生按申請程序(附件一),填寫《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申請表》(附件二)交學院,學院將申報名單匯總后,交研究生部核批。
各學院申報限額表
水利學院
| 12人
| 電氣學院
| 20人
|
汽機學院
| 12人
| 交通運輸工程學院
| 20人
|
能動學院
| 12人
| 土木與建筑學院
| 20人
|
請各學院于2011年9月25日前將申請表格、《研究生住宿校區調整匯總表》(附件三)交研究生部培養辦。
聯系人:唐中勇
電話:85258349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