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統學院2017級學生院內專業調整方案
(試行稿)
1、領導小組
組 長:張宏偉 黃創霞
副組長:龔紅仿 馬 麗
成 員:仝青山 李 景 王佳伏 游興中 姜英軍 朱恩文 譚艷祥 熊壽遙
秘 書:阮 玫
2、專業調整原則
(1)個性發展原則。尊重學生個性發展,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依據學習成績和專業特長分配專業。
(2)布局合理原則。在尊重學生志愿的同時,考慮專業布局的合理性,提高教育資源的利用率,學生只允許在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統計學三個本科專業中選擇。原則上每個專業調出人數比例不高于10%。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每個學生只允許一次選擇專業,一旦確定,不允許變更。
3、專業調整申請基本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第1至3學期所修課程專業綜合排名30%以內;
(2)教學科研成果或者學科競賽中獲獎(見“6.備注”)。
4、專業調整方法
學生招生錄取專業為本專業,需要調整專業的學生可填報2個專業志愿。對于就讀本專業的學生,在調整專業時可不填志愿。
學院首先根據學生志愿和第1-2學期的綜合成績進行專業調整,直至選滿各專業的限定名額;對未能滿足第一志愿者,再根據第二志愿及學生的第1-2學期的綜合成績進行調整,在保證每個專業調出人數比例不高于10%的前提下,滿足學生的志愿要求。
5、專業調整時間安排
11月2日上午10點前學生將申請表及附件材料交教務辦。
附件材料包括英語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獎勵證書的復印件;教務辦負責材料復核。
第十二周學院組織評審,然后公示結果。
評審的主要依據:第1-2學期專業綜合成績(占80%)和附加分(占20%)。
6、備注
附加分的加分項包括:
(1) 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或全國性、國際學術會議發表論文);
(2) 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在正式刊物發表作品(或全國性、國際作品展中展覽作品);
(3) 以成果第一完成人的身份獲得一項以上專利授權或者軟件著作權;
(4) 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中獲獎(省級一等獎前3名,國家級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
數學與統計學院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