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長理工大研[2010]16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碩士研究生在學的最長年限為5年",第二十九條第四款及第七款規定:"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的"、"休學期滿,超過2周未提出復學申請的"研究生應予退學。
目前我校有10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休學期滿未按時復學,5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超過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具體名單附后)。根據以上規定將對上述15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作退學處理,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公示期內研究生對退學處理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院培養辦提出書面申訴。公示期結束,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同退學處理,各學院及相關部門應做好上述研究生離校手續辦理工作。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