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體育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與實施細則
為積極落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科學評價教職工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教職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全面提升學院教學、科研和管理的整體水平,并為教職工崗位聘任、職務晉升、獎懲及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提供依據。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長理工大人〔2018〕55號)、《長沙理工大學教學院專業技術崗位分類與崗位考核實施辦法》(長理工大人〔2016〕22 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原則
(一)以促進人才培養和學科發展為導向;
(二)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
(三)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相結合;
(四)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
二、考核內容
(一)年度考核的基本內容是被考核人員本年度在德、能、勤、績、廉方面的表現。
德,是指遵紀守法情況以及在思想政治素質、師德師風、社會公德、個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崗位職責能力、業務水平、專業技術技能以及管理水平、知識更新、工作創新等方面的情況。
勤,是指服務意識、工作責任心、勤奮敬業精神和工作態度等方面的情況。
績,是指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以及服務對象的滿意程度。
廉,是指廉潔從業方面的表現,執行黨和國家清正廉潔的有關規定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核標準以崗位職責及年度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根據各類人員所在崗位性質的不同,考核時應合理側重。
1.學院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考核其工作業績及日常出勤情況。側重考核師德表現、人才培養、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社會服務等方面任務完成的數量、質量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2.管理崗位人員:考核其工作業績及日常出勤情況。側重考核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的敬業精神、服務態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創新意識、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在學校、學院重點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所作的貢獻。
3.工勤技能崗位人員:考核其工作業績及日常出勤情況。側重考核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的敬業精神、服務態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安全生產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三、考核對象
(一)參加考核人員
1.學院現在職在崗的工作人員(含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人員)均須參加考核。學院處職領導干部必須參加學院年度考核,填寫年度考核表,考核檔次由學校組織、人事部門確定。
2.年內新錄用的教職工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填寫年度考核表,不確定檔次,只寫評語,作為轉正、任職、定級的依據。轉正后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并確定檔次。
3.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檔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的,按規定補定檔次。
4.受處分人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
(1)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檔次。
(2)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檔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檔次。
(二)不參加考核人員
當年度病假(因工致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或當年 6 月底以前已離(退)休的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四、考核檔次、標準和優秀等次人數
(一)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
(二)考核檔次基本標準
1.管理崗位人員考核各檔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公道正派,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能扎扎實實辦成事,為校院兩級發展作出較大貢獻。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認真,服從安排,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一般,組織紀律性較差,僅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
不合格:不具備崗位必需的政治、業務素質,組織紀律性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和責任事故。
2.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考核各檔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能潛心教書育人,清正廉潔,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工作責任心強。考核年度教學工作量飽滿且教學效果好,積極參加學院群體、運動訓練、學生體質測試、場館管理與其他工作;積極開展科學研究,考核年度至少主持1項校級(含)以上教學、科研課題;積極參加學校、學院、教研室業務學習、政治學習、黨員參加黨總支、支部組織生活;其中考核年度公開發表1篇(含)以上C刊論文、獲校級(含)以上教學、科研成果獎勵者優先。
注:考核年度無故缺席學校、學院、教研室業務學習、政治學習、黨員黨支部活動2次以上;無論以何種理由,參加學校、學院、教研室業務學習、政治學習,黨員參加黨總支、支部組織生活不足三分之二的黨員、教師不能評定為“優秀”等次。相關數據由院辦公室、黨務辦、教研室、黨支部提供。
合格: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具備基本的職業道德,工作負責,業務熟練,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服從安排,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
基本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一般,組織紀律性較差,僅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
不合格:不具備崗位必需的政治、業務素質,組織紀律性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履行崗位職責差,完成工作任務差,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和責任事故。
3.工勤技能崗位人員考核各檔次的基本標準:
優秀:政治思想表現好,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確保勞動安全,工作勤奮,成績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現好,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積極,無責任事故,注意勞動安全,能夠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安排,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一般,組織紀律性差,僅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
不合格:不具備崗位必需的政治、業務素質,組織紀律性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履行崗位職責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工作責任心不強,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或忽視勞動安全、違反工作和操作規程,發生嚴重責任事故。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比照合格檔次考核:
(1)女職工根據湖南省勞動保護有關規定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規定的孕期、產期、嬰兒哺乳期內,應參加考核,凡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也未受警告以上處分者,一般定為合格檔次。
(2)身患嚴重疾病的有關特殊病種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除受警告以上處分者外,可比照合格檔次處理。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合格檔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為不合格檔次:
(1)連續曠工 7 個工作日以上,或者全年累計曠工 15 個工作日以上;
(2)嚴重違背職業道德、師德,給學校的利益和聲譽造成重大損害和不良后果的;
(3)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規程,發生重大教學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4)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且不服從崗位調整的;
(5)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年度考核,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考核的;
(6)有其他嚴重問題的。
(三)學院優秀等次人數。按照學校“各學院優秀等次人數比例控制在在崗人數(不含學校中層干部)的 12%以內”要求,學院現在崗人數77人(含5名學校中層干部),體育學院優秀等次指標數約9人。據此指標數學院按教研室、場館中心(含學院管理崗位在崗人員)、學院中層干部進行指標分配:基礎教學教研室在崗總人數17人(學校中層干部、學院中層干部除外,不占用教研室優秀等次指標數,下同),優秀等次指標數為2人;大球教學教研室在崗總人數16人,優秀等次指標數為2人;拓展教學教研室在崗總人數17人,優秀等次指標數為2人;場館中心(含學院管理崗位在崗人員)總人數9人,優秀等次指標數為1人;學院中層干部總人數12人,優秀等次指標數為2人。
五、考核程序
(一)個人總結。被考核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
(二)綜合評議。由體育學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組組織民主評議。
1.學院分教研室、場館中心(含學院管理崗位在崗人員)召開專題評議會,由教研室主任牽頭負責。
2.專題評議會上組織開展被考核人述職,各支部書記、場館中心主任主持。
3.專題評議會上對被考核人開展群眾評議,按照民主評議方式初步確定教研室全部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人數嚴格控制學院指定指標數。
4.以教研室為單位,上報初步評議結果至學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組。
(三)確定檔次。召開學院考核工作小組評議會。對教研室上報初步評議結果進行審核,對學院中層干部進行集中考核,重點審核崗位基本職責完成情況及優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員綜合情況;確定學院中層干部考核等級,最終形成學院全體教職工考核結果。
(四)反饋公示。學院考核工作小組將考核結果及時通知被考核人,并進行公示。如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后的 30 日內向學院申請復核,學院受理復核申請自接到申請書之日起 30 日內作出復核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若仍有異議,被考核人在收到復核決定之日起 30 日內可向學校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提出申訴。
(五)上報、審定、公示。學院上報有關材料,填寫好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登記表》(一式兩份)和《年度考核花名冊》(一式兩份),學院蓋章,學院主要負責人簽字后上報人事處。人事處對被考核者的檔次意見進行復核審查,并報學校審定。考核結果為“優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員名單在學校內網公示。
(六)歸檔。年度考核結束后,《年度考核花名冊》《年度考核登記表》由學校蓋章后,按管理權限歸檔。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結果是調整教職工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檔次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晉升薪級工資;
2.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發放績效工資;
3.本年度計算為晉升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4.作為聘期考核的依據之一。
(三)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檔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次年不晉升薪級工資;
2.校內績效工資按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3.本年度不作為計算晉升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四)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且又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可以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五)不進行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不定檔次的人員,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職務職稱和薪級工資的考核年限。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管理
(一)在學校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體育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體育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小組的組成:組長:章羅庚、張懇。成員:鐘武、潘紅玲、李龍、繆秀軍、涂偉仕、劉勇、楊平川、陳淞濱、樊海珍、馬也。
(三)體育學院考核工作小組的職責:
1.制定學院教職工考核的具體細則;
2.負責學院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
3.確定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結果;
4.配合學校處理復核的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學院在開展考核評定工作時,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和程序,堅持實事求是,認真審核把關,同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考核工作的順利實施。
(五)學院所確定的年度考核優秀人員,考核工作小組必須就其意識形態、師德師風、科研情況、廉潔情況、綜合治理等方面征求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意見。
(六)學院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的基本原則和考核方式等按照《長沙理工大學教學院專業技術崗位分類與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試行)(長理工大人〔2016〕22 號)執行。當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的業績考核周期一致時按聘期考核實施,不重復進行,但應對被考核人同時確定當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等級,聘期考核為合格等級者,年度考核方可具備考核為優秀等級的資格。
長沙理工大學體育學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