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8〕10號)(附件1)和《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6〕33號)(附件2)的要求, 結合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具體情況,特制訂2019屆本科畢業生推免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
組 長:劉其城
成 員:唐立軍、劉新海、丁開和、郭劍、周慶華、魯耿彪、彭潤伍、謝海情、鄒望輝
秘 書:張暉
二、推免生選拔細則
(一)推免生申請條件
1、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2、品行優良。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履行高等學校學生義務;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含課程考試違規記錄),無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身心健康。身體健康狀況符合2003年衛生部、國家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標準,心理健康。
4、學業優秀。第1至6學期(五年制專業第1至第8學期,下同)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專業排名前列,原則上應處于前5%以內;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成績≥425分(710分制)。
5、創新創業國家級典型和學校認定的德智體方面有特殊貢獻的學生(限推本校)。
6、以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身份在實踐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第1至6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可放寬至專業排名前30%以內:
(1) 在省級以上主管部門主辦的大學生各類學術科技競賽(含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高校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等)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全國或地區二等獎(含)以上、國際比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2) 獲得國家級、省級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立項的項目主持人。
(3) 已獲授權的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
(4) 在學校認定的中文(CSCD、CSSCI)核心期刊及以上、外文期刊發表論文(且與本學科專業相關)的第一作者。
(5) 正式出版與本學科專業相關專著第一完成人。
(二)推免生初選名單確定
滿足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為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候選人,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對候選人進行綜合測評,根據綜合測評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推薦初選名單(綜合測評指標體系見表一)。
1、綜合測評要素
推免生綜合測評指標體系見表一。綜合測評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兩部分組成,其中基本分又包括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和面試分兩部分;附加分包括學生在各類學術競賽、技術發明等活動中取得的成就和在文藝、體育及社會工作方面的特長等。
綜合測評分=基本分 + 附加分。基本分占80%(80分),附加分占20%(20分)。
表一: 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綜合測評指標體系
綜合 測評分 |
基本 要素 |
權重 |
測評內容 |
測評信息來源 |
備注 |
基本分 |
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分 |
0.75 |
前6學期所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 |
由各學院教務辦從網上下載,簽字蓋章后報教務處簽字審核 |
|
面試分 |
0.25 |
思想品德與修養; 人文素質與科學素養; 組織與協調能力; 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 英語應用能力; 實踐能力與創新意識; 培養潛質。 |
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組織考核 |
||
附加分 |
附加分具體計算辦法見附件,由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審核計算 |
論文、證書等 |
論文、證書需獲得學校相關職能部門確認 |
2、基本分計算辦法(80%)
(1) 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得分(權重為0. 75)
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得分=候選人實際平均學分績點/4.0×100×0.75。
(2) 面試分(權重為0. 25)
面試分=候選人實際面試得分(百分制)×0. 25。
3、附加分計算辦法(20分)
(1) 附加分中單個項目的計分辦法見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候選人附加分評分細則》。
(2) 同一賽事以最高分計入,不累計加分;不同類活動的得分可以累加。
(3) 附加分計算辦法:
以專業為單位統一計算。若本專業所有符合條件的推免候選人的附加分的最高分不高于(含等于)20分,則本專業推免候選人的附加分按實際得分計算附加分;若本專業所有符合條件的推免候選人的附加分的最高分高于20分,則本專業推免候選人的附加分=本人附加分實際得分/本專業推免候選人最高得分×100×0.2。
(三)推免生推薦工作日程安排
9月7日:確定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名單和推免生工作方案,公示無異議后報送相關部門;召開學生動員會議。
9月7日:統計并公示學生學業成績;教務辦進行課程平均學分績點計算,匯總后通知入圍學生。
9月11日上午9點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準備材料并提交《長沙理工大學2019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及相關的證明材料(含第一至六學期成績單(可通過我院教務辦獲得第一至六學期的成績單)、英語過級成績單、計算機等級證書、有關科研成果與獎勵證明的復印件)至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理科樓C-506教務辦。《長沙理工大學2019屆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已上傳至物電學院學委交流群。
9月11日上午:院學工辦提交德智體綜合測評分,教務辦核定申請學生的附加分。
9月13日前:考慮到推免指標非常有限,為避免浪費指標,原則上要求推薦到校外的免試研究生須有校外單位接收推免生函件的原件(要求蓋接收單位的章),要求推薦到本校的免試研究生必須簽訂《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誠信承諾書》,否則視為放棄推免資格,且每個專業推薦至校外的免試研究生名額不能超過一個。
9月13日下午2:00:推免生遴選工作小組對具有推免生資格的候選人進行面試考察,并計算綜合測評分,確定推薦初選名單,并予以張榜公布,被推薦人必須簽訂承諾書,確保推免工作的順利進行。面試地點:理科樓小會議室(云理C522)。
9月14日-9月16日:推免生推薦名單公示。
9月17日上午:上報推免生推薦名單匯總表及相關材料。
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候選人附加評分細則
一、學術競賽、學術論文與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類
獲獎級別 |
分值/次或篇 |
國際級獎 |
20 |
國家級一等獎 |
20 |
國家級二等獎 |
15 |
國家級三等獎 |
12 |
省級一等獎 |
10 |
省級二等獎 |
8 |
省級三等獎 |
6 |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主持人 |
6 |
省級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主持人 |
3 |
中文權威期刊論文第一作者(以科技處認定目錄為準) |
12 |
CSCD、CSSCI論文第一作者(以科技處認定目錄為準) |
6 |
中文核心期刊論文第一作者(以科技處認定目錄為準) |
4 |
外文期刊SCI源刊第一作者(以科技處認定目錄為準) |
12 |
外文期刊EI源刊第一作者(以科技處認定目錄為準) |
8 |
注:1.團隊項目如多人署名,則本人得分=該項目分值×[1-(本人排名名次-1)/10]。論文只計第一作者。
2.國家級(省級)競賽指的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進行的學科競賽,行業協會、學會主辦的各類學科競賽,按同一類別降低一個級別進行認定。
3.設有特等獎的競賽,特等獎按“一等獎”記分,一等獎按“二等獎”記分,二等獎按“三等獎”記分,三等獎及以下不記分。
4.未設立一、二、三等獎的競賽,按名次確定加分,第一名認定為一等獎,第二名認定為二等獎,第三名認定為三等獎,以下名次均不加分。
5.學生競賽類獲獎材料和過級考試成績證明由教務處審核(“挑戰杯”獲獎材料由校團委審核),其他獲獎材料由相關職能部門(活動組織單位)審核,論文由學生所在學院審核。
二、技術發明與著作類
獲獎級別 |
分值/次 |
已批準的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 |
15 |
已批準的實用新型專利第一發明人 |
2(限報3項) |
國家授權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的第一完成人 |
1(限報3項) |
已出版的專著第一作者 |
10 |
注:1.上述專利、著作等必須與學生所學專業相關;
2.“技術發明類”材料由學院負責審核。
三、綜合類
獲獎級別 |
分值/次 |
國家級一等獎(或第一名) |
12 |
國家級二等獎(或第二名) |
6 |
國家級三等獎(或第三名) |
3 |
省級一等獎(或第一名) |
3 |
省級二等獎(或第二名) |
2 |
省級三等獎(或第三名) |
1 |
注:1.“綜合類”是指學生在文藝、體育和社會工作方面的特長;
2.團隊項目獲獎成果如多人署名,則本人得分=該項目分值×[1-(本人排名名次-1)/10]。
3.有關材料由學校相關部門審核。
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