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級信息科學類專業培養計劃改革要求,允許信息科學大類專業的學生在大類專業范圍內申請調整專業。為確保2018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的扎實有效推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領導小組
組長:劉其城
成員:唐立軍、劉新海,郭劍,王中興,魯耿彪,謝海情,賀慧勇,張振華
秘書:張暉
二、專業調整原則
1、尊重學生個性發展的原則,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結合學生志趣、志向和特長,依據學習成績和專業特長調整專業。
2、適度引導和合理調配的原則,對專業分流進行引導和調配,使學院各專業教學資源相對平衡,激發專業提高辦學質量的內生動力,確保學生培養質量和學科專業的持續發展,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原則上允許學生在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四個專業中選擇調整專業。
3、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每個學生可申請兩個專業志愿,學院依據學生成績績點排名調整專業,并將調整結果公示三天,一經學院確定,不許變更。
三、專業調整方法
按信息科學類專業培養的學生本專業為學生招生錄取的專業,每名學生可申請二個專業調整志愿,并填寫調整專業申請表(對于就讀本專業的學生,可不填寫調整專業申請表)。
學院首先根據學生志愿和前二個學期成績績點排名情況調整專業,同等條件下根據志愿優先、數學、物理成績優先情況確定。
四、專業調整時間安排
1、指導與摸底階段: 通過專業導論課程、專業介紹、政策宣講等多元化形式, 使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10月8-11日學工負責專業調整工作的政策宣傳工作。教務辦匯總學生成績績點并排名。
2、申報階段:10月14—16日學生填報專業調整申請表,申請表由學工辦匯總后于10月17日下午3點前交教務辦,逾期未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專業調整。填報申請表的學生至少需填報一個志愿,第二志愿未填報的,視為自動放棄第二志愿錄取資格。
3、分流階段:10月17日下午5點學院審核并確定專業調整結果。
4、公示結果:10月18—20日專業調整結果公示3天。
5、10月21日將專業調整信息匯總上報教務處。
長沙理工大學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2019年9月29日
附件
長沙理工大學物理與電子科學學院
2018級信息類大類專業調整申請表
學生姓名 |
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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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專業(類) |
前二學期平均學分績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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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總人數 |
專業(類)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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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志愿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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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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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此欄簽名必須手簽,機打無效) |
本表一式兩份,學生本人及學院各留存一份,方便匯總信息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