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基層工會:
現將《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推薦評選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見下面附件)在此轉發,請各單位根據要求,于2月28日前向省教育工會高教部申報。
湖南省教育工會
2013年2月26日
附件:
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關于推薦評選全國五一勞動
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
各市州總工會、省直機關工會,有關省產業工會,省直屬基層工會工作委員會:
根據全總辦公廳《關于推薦評選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的通知》(總工辦發[2013]5號)要求,現就我省2013年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推薦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選對象
全國五一勞動獎狀授予先進企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授予企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的先進職工;全國工人先鋒號授予企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的先進車間、工段、班組(科室)。廳局級(含)以上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及其領導干部不參加評選。
二、推薦評選條件
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獲得者必須符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工人先鋒號評選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總工發[2011]77號)規定的基本條件,為我省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具有較高榮譽基礎,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先進集體和先進職工:
1、在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2、在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推進科技創新和技術革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3、在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4、在勤勞創業、實業致富、推動實體經濟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5、在促進企業文化職工文化建設,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6、在積極推進城鎮化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和諧社會關系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7、在重點工程建設或完成重大科研項目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8、在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積極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推薦評選名額與比例要求
今年全總分配給我省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名額10個,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名額43名,全國工人先鋒號名額34個(具體名額分配情況見附件1)。
1、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在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按此要求,各市州(含省直,下同)在推薦對象中,須保證至少分別有1個非公有制企業、1名非公有制企業職工和1個非公有制企業班組。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名額不具體分配到市州和產業,各市州和省產業可推薦1到2個候選對象,由省總工會負責考察審定。
2、在全省推薦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個人中,一線職工和專業技術人員不低于55%,科教人員不低于20%,農民工不低于10%,企業負責人不超過6%,女職工不低于25%。縣處級黨政領導(含非領導職務)干部不超過2人。少數民族職工應占一定比例。按此要求,各市州須至少推薦1名一線職工(含一線專業技術人員,下同);分配2個名額的須推薦2名一線職工,或推薦1名一線職工、1名科教人員,且應有1名女職工;分配3個以上(含)名額的須推薦2名一線職工、1名科教人員,且須至少有1名女職工。各推薦單位要充分考慮一線職工與科教人員、女職工的比例以及中央直屬單位、省屬單位的人選,女職工推薦人選應聽取同級女職工委員會意見,充分體現推薦對象的行業代表性和事跡先進性。
全省農民工名額4名,其中長沙、湘潭須各推薦1名且占推薦名額,其他市州在分配名額外應另推薦1名農民工人選,由省總工會根據推薦情況擇優確定且不占市州推薦名額。各市州在分配的獎章推薦名額之外還可另推薦1名企業負責人或縣處級黨政領導干部(含同級的事業單位領導干部)人選,由省總工會負責考察審定,確定的企業負責人或縣處級領導干部人選原則上從市州推薦名額中解決。
3、全國工人先鋒號集體中,企業班組數量要求不得低于總數的70%。各市州按分配名額,須擇優從本地被命名的省級“工人先鋒號”或者“五一巾幗獎”集體中推薦。為做到優中選優并保證結構合理,各推薦單位須在分配的推薦名額外另推薦1個班組作為候選對象。
四、推薦評選工作要求
1、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面向經濟社會發展各條戰線和社會各個階層。從嚴把關黨政機關干部、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的評選,確保全省推薦對象各類比例達到規定要求。對不按比例要求推薦一線職工和科教人員的推薦單位,其推薦的企業負責人和縣處級干部不能參加評選。全國產業工會有一定的推薦名額,省產業工會可積極通過行業推薦,或與市州工會加強溝通共同推薦。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揚民主,接受群眾監督。推薦的集體和個人必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居民(代表)會議討論,并在推薦對象所在單位或一定范圍內公示。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所有推薦對象將在有關媒體上公示。各推薦單位對公示中有舉報反映的單位和個人,要認真核實情況,提出明確意見,蓋章并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在規定時間內上報。逾期不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3、堅持推薦標準,嚴格履行程序。推薦對象是企業或企業負責人的,須經當地縣(市)以上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口計生等部門簽署意見;是國有企業或國有企業負責人的,還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簽署意見。推薦對象是黨政機關干部的,須紀檢、監察、人口計生等部門簽署意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得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推薦對象是農民工的,應征求本人戶籍所在地工會的意見。凡有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社會保險和工會經費、未組建工會和簽訂集體合同、能源消耗超標、環境污染嚴重等情形之一,以及2010年以來發生過安全生產事故、嚴重職業危害或群體性事件的集體和集體負責人,不得作為推薦對象。
4、嚴肅推薦評選工作紀律。對于隱瞞身份、偽造事跡、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序推薦的人選,經查實后撤銷其評選資格,取消推薦單位的相應名額。對于不按規定比例推薦、不按全省平衡意見進行調整,致使推薦對象總體結構比例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直接調整推薦單位名額。參與評選的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被推薦的集體和個人在評選期間不得接受媒體的有償宣傳。
請各單位于3月1日前將全國五一勞動獎狀、獎章和全國工人先鋒號推薦對象簡要事跡材料(500字)以電子郵件方式報省總工會生產保護部。經省總工會、省人民政府、全國總工會逐級審核同意后,于3月20日前報送推薦評選情況報告、推薦審批表(一式五份)、簡要事跡材料(一式5份及電子版)、獎章推薦對象照片(4張兩寸免冠紅底彩色照片及電子版)。省總工會生產保護部郵箱:hnszscb@163.com。
各類推薦對象的推薦審批表格由省總工會統一印制發放,須用鋼筆填寫或計算機打印,不得復印或在表內附貼事跡材料。
湖南省總工會辦公室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