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會(或直屬工會小組):
根據湖南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若干意見(湘工辦發〔2015〕4號)精神和湖南省教育工會相關要求,為進一步規范工會財務報賬工作,切實加強財務管理,現將工會經費報賬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報賬程序
工會活動費用憑有效票據和活動方案到校工會財務辦理報銷手續,工會財務將認真核實報賬單據。
報銷(支款)單應有經辦人、證明人簽字、分工會主席審批簽字。單筆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必須由校工會常務副主席審批。
二、報賬要求
1.工會活動費報銷時,必須完整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分工會開展會員活動登記表”(附件1)。
2.外出調研和學習費用報銷時,必須憑事前在校工會開出的“中國教育工會長沙理工大學公函”(附件2)辦理報銷。
3.報銷時出具的發票,應印有 “國家稅務局監制”或“地方稅務局監制”或“財政局監制”的章,發票上面應蓋有銷貨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發票應該填寫完整(單位應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工會;年、月、日;品名;數量;單價填寫清楚正確;金額大、小寫相符),發票要復寫,發票不可涂改。
4.單筆報銷業務發票金額低于2000元以下,可辦理現金付款;單張發票金額超過2000元(含2000元)以上,應通過轉帳或銀聯卡支付。
5.開據銀行支票或銀行匯款時,收款單位應與“發票專用章”上單位名稱相同。
6.報銷各項活動費時,發放獎品、紀念品應附人員名單。
7.工會開展各項文體活動時,按規定發放獎品、紀念品應注明發放標準和數額,發放獎勵費和獎品要造冊簽收并附人員名單。
8.報銷生病教職工慰問費、喪葬費、生日蛋糕費時,要注明教職工名字。
9.報銷(支款)單、借款單要有經辦人、證明人、工會主席(分工會主席)簽字,手續完備后方能付款。
10、不符合財務制度的報銷單,不予付款。
11、經費開支必須及時報賬,報銷的票據日期要在活動費用產生的合理時期之內。工會財務原則上不接收跨年票據,不接收費用發生地之外的票據,不接受超過發票有限期限的票據。
12、不允許使用替代票據報銷經費。
附件:
1.工會開展會員活動登記表
2.中國教育工會長沙理工大學公函(介紹信)
長沙理工大學工會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