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和湖南省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學校將開展202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來源與適用范圍
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獎勵和資助對象為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二、獎勵資助標準與基本申請條件
(一)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對象: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資助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成績優秀的學生。
獎勵資助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
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綜合測評在本專業排前30%,上學年無不及格現象;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并已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
(二)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學習成績和在校表現可作為參考條件,不作為評選依據。
資助標準:一等國家助學金4400元/年,二等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國家助學金2200元/年。
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并已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
三、評選名額分配
湖南省財政廳、教育廳共分配給我校國家勵志獎學金898個名額,國家助學金6112個名額。
《各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評選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注:在正常學制內的在籍在校退役入學和退役復學學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助學金”,資助標準為3300元/年,此類學生不得占用本次評選中的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名額指標。(“退役士兵助學金”無名額限制)
四、評選基本原則
1.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努力擴大受益面、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和資助功能的基本原則。
2.學生可根據申請條件,按學年向學校提出申請。
3.在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4.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含脫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等特殊群體要重點予以保障,結合實際給予較高檔次(標準)資助。返貧動態監測中“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納入資助保障范圍;對于今年新增的三類群體(低保邊緣人口、支出型困難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比照返貧動態監測戶家庭的學生,予以關注。
五、評選時間安排
9月27日—10月7日,各學院進行班級動員,學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
10月7日—10月20日,各學院受理學生的申請材料,確定初選名單,并在本學院學生集中的地方公示五個工作日,10月23日前將學生資料錄入系統,并將相關材料于10月25日前報送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學活A404)審核并反饋學院。具體報送材料如下:
1.國家勵志獎學金
紙質檔:《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發放明細表》、評審報告(需包括評審會議記錄和公示截圖/照片)。
電子檔:《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國家勵志獎學金發放明細表》、評審報告(需包括評審會議記錄和公示截圖/照片)。
2.國家助學金
紙質檔:《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國家助學金受資助學生名單表》、《國家助學金發放明細表》、評審報告(需包括評審會議記錄和公示截圖/照片)。
電子檔:《國家助學金受資助學生名單表》、《國家助學金發放明細表》、評審報告(需包括評審會議記錄和公示截圖/照片)。
注:國家勵志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國家助學金受資助學生建議名單,必須錄入完畢后從系統里下載打印。所有紙質檔材料,均須由副書記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六、發放辦法
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由學校匯總后報省教育廳批復。獲批復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學生,國家助學金分秋季學期、春季學期兩次發放給學生。
七、相關要求
1.各學院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評審工作,按評定確保國家勵志獎學金真正用于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切實用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2.各學院不能隨意增減獎勵資助名額、拆分指標,評審對象不得采取“輪流坐莊”的方式,分配指標時一次性分配到位,不能留備用指標二次分配,務必將指標落實到每個學生,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工作,要接受學校相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3.評審及系統錄入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731-85258162)。
附件1:2023年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表
附件2: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3: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附件4:勵志、助學金發放明細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