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為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和專業志趣,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尊重和鼓勵學生個性和特長發展,特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轉專業工作小組
組長:王健 李偉
副組長:劉衛東 萬馨
成員:朱詩源 王清 歐操 李正庚 謝翚 傅冰
二、轉入專業接收條件
藝術類專業學生只能在同類專業中互轉。“轉出無門檻、 轉入有要求”,學生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錄取。
各專業接收轉入計劃:
接收專業名稱 |
2022級在校生 |
擬接收最大人數比例 |
擬接收最大人數 |
備注 |
數字媒體藝術 |
92 |
21%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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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 |
47 |
21% |
10 |
|
環境設計 |
91 |
21% |
19 |
|
工藝美術 |
88 |
21% |
18 |
|
影視攝影與制作 |
88 |
21% |
18 |
|
藝術管理 |
24 |
21% |
5 |
|
三、轉專業的依據
按學生平均學分績點(50%),轉專業面試成績(50%)綜合計算。
1.學生的成績
學生成績按第一學年教學計劃規定修讀的必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
轉專業面試成績
考核各專業學習應具備的基本素養及能力(包含但不限于學習能力、學科競賽、外語水平)。
四、轉專業的程序與辦法
1.學生填報《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并將《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于4月5日前交到學院教務辦。每位學生只能申請填報一個專業。學院于4月7日在學院網站公示各專業報名名單,公示期3天。
2.學院于4月8日組織參加轉專業面試。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學院根據第一學年教學計劃規定修讀的必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及轉專業面試成績,進行轉專業審核,將擬同意接收轉入的學生名單于4月14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期3個工作日。
3.公示期滿后學院將擬接受轉入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學籍科。
4.轉專業結果一經核定,學生應當按核定后的專業和專業方向修讀。
5.學院按轉專業結果做好后續的教學及管理工作。
6.《長沙理工大學學生轉專業(類)申請表》、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復印件等材料上交地點:教務辦,藝術樓C307,時間:4月5日8:30-12:00,14:00-17:30。
聯系人:謝老師
聯系電話:85258762;
監督電話:85258756
五、本細則的公布之日起執行。
六、本細則由學院負責解釋。
設計藝術學院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