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電網運行與控制湖南省重點實驗室考核評估制度
2017-11-12
為規范“智能電網運行與控制湖南省重點實驗室”(下簡稱實驗室)的人才評價與考核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強化“智能電網運行與控制湖南省重點實驗室”(下簡稱實驗室)服務國家重大需求和面向行業產業發展需求,實驗室通過相關領域具有影響力的專家、學者的選聘,提升實驗室科學研究的原始性、前瞻性,社會服務的實效性、針對性, 并對實驗室人員實行綜合評價機制和退出機制,鼓勵競爭,動態發展。
實驗室人員實行聘期目標管理,期滿考核依據合同進行。對于科研人員的考核,實施以原始創新質量和貢獻為導向的評價制度。
二、考核評價管理
1、考核對象
凡是隸屬于實驗室的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實驗人員,包括專職與兼職,均被列為考核對象。
2、考核機構
實驗室的科研人員、實驗人員由學術委員會負責,管理人員由管理委員會負責。考核的最終結果上報實驗室理事會,予以審議通過。
專職科研人員的考核由實驗室學術委員會負責,采用國際科學界普遍施行的“同行評議”制度。在世界范圍內聘請相關領域的知名學者作為評議專家,進行定性評價。科研人員的自評作為客觀評價指標。
兼職科研人員的考核由項目團隊負責人負責考核。其中,兼職科研人員主要考核指標包括完成聘期內的各項科研任務,并達到預期目標,同時,需積極參加實驗室各類的學術交流、工作匯報等會議。
人事關系隸屬原單位的科研人員按照合同協議的規定,完成預期的工作任務及目標,同時必須在實驗室開展科學研究的時間達到聘期時間的80%,并以此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指標。
3、考核模式
實驗室人員的考核采取 “分類考核與分層考核” 相結合、 “自 評與同行評議”相結合的模式。實現人員考核的科學性、公開性、公平性、全面性。
分類考核主要是針對實驗室的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實驗人員,按照分類標準予以考核。分層考核主要是上一層次負責下一層次的考核,不越層考核。自評主要是被考核對象按照既定的評價考核指標,進行自我評價。同行評議主要是在世界范圍內聘請相關領域的知名學者作為評議專家,依據被考核對象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效果和效率加以考核。
三、考核評價內容
實驗室管理人員與實驗人員的考核評價。主要參考指標為工作任務、處理能力、工作技能、責任感、工作勤惰、工作質量、紀律性、合作精神、工作成效。按不同權重加權,獲得最終的考核結果。
實驗室科研人員的考核評價。主要包括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學術水平三個維度。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結合,其中定量指標包括承擔項目、發表論著、科研成果、人才培養成果等方面,定性指標則根據所取得科研成果的原創性、科學性、先進性予以考量,被考核者所取得科研成果、論文著作及承擔項目按國際級、國家級、行業級三種類別給予不同“評價系數”,效能值以成果的類別、對應評價系數及定性評價的效能系數相乘獲得的結果為最終考核結果。
四、代表作制與延期考核
1、代表作制
未完成聘期內相應科研任務,但在聘期內有重要學術論文、重大科學發現及成果或滿足國家重大需求的原始創新成果,經實驗室學術委員會的“同行評議”評價,通過者可以上報實驗室理事會,進行評審備案,視為合格或優秀。
2、延期考核
研究周期較長的理論或基礎學科,部分研究能力較強且有明確長期研究計劃的科研人員,可以申請延期考核,經學術委員會評審通過后實行,延長期為現崗位1個聘期。延長期結束后,實驗室按第十一條“代表作制”辦法,以2個聘期的目標任務為標準,進行考核評價。
五、獎勵與退出機制
實驗室將根據聘期內的考核結果,進行獎勵與解聘。實驗室將根據考核的結果,給予不同層次的獎勵,分為突出、優秀、良好、合格四個等級,并上報實驗室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執行。對于聘期內未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的科研人員,實驗室將予以解聘。
六、本制度自理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