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處是學校基本建設和土地管理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基本建設和土地管理的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嚴格按程序辦事;負責組織校園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與完善工作。
2、編制學校基建項目的中長期規劃及協助國撥資金的申報;制訂并組織實施學校基建計劃和編制經費預算。
3、負責基建項目立項、報建等工作;委托設計、勘察單位進行基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地質勘探等工作。
4、負責基建工程項目的清單編制、審核以及委托招標工作;組織施工圖紙的審查工作;辦理基建項目開工前的報批手續以及工地“三通一平”工作。
5、負責編制建設項目的投資估算及概、預算,嚴格控制工程投資及造價管理,協同施工單位辦理工程結算及結算的一審工作,并向審計部門報審。
6、負責在建工程的施工管理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保修工作;負責學校公有用房的結構安全鑒定。
7、負責學校基建工程技術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做好年度統計、總結工作,收集整理建設檔案資料,包括前期資料、設計文件、施工技術資料、竣工圖紙等。
8、負責學校土地資源和國土紅線管理,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土地征收、出讓的相關手續;協調處理與基建和土地相關的周邊關系。
9、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