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的實施細則
為保障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細則,請遵照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學院于4月8日前將不少于3人組成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負責人名單以及按學科(專業)、專業學位(領域)成立的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名單、學院復試工作實施方案一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2、復試專業課由學校統一組織命題、閱卷、登分,統一安排考試時間、地點,相關學院按學校規定具體實施組考工作;綜合面試、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由學院按學校規定負責確定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復試程序等,并組織實施。
3、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
二、復試準備工作
1、復試工作實施方案確定后,于4月9日前在各學院主頁上予以公布,以便考生瀏覽。
2、 3月14日前學校按照《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各專業復試專業課和同等學力加試課,組織教師按命題的各項要求命題,并將命制好的試題密封后于3月18日前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三、調劑
部分專業在一志愿上線考生不足的情況下,進行校內調劑和校外調劑復試,確定復試考生人選。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相關專業招生缺額信息,優先一志愿上線考生校內調劑復試。校內調劑復試原則是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在校內合格生源充足的相近學科、專業的合格生源中進行調劑且須符合教育部有關調劑工作的要求。申請校內調劑復試的考生根據校內調劑復試原則,從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文檔下載中心下載《長沙理工大學招收碩士研究生校內調劑復試申請表》,填寫后于規定時間內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布確定的校內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校內調劑結束后,再次確定相關專業招生缺額數,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缺額信息,擇優調劑報考外校的上線考生,考生上網查詢所報專業的有關信息并確定調劑事宜;有關調劑工作全部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在調劑系統開通后,需要調劑至我校的考生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申請和確認。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的調劑志愿和招生專業(領域)的要求,確定調劑復試人選并發出復試通知,復試結束后將向復試合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單位發函調取考試檔案,做最后審核,最終確定是否擬錄取。
(一)調劑基本要求
1.考生入學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門類或領域《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見附件1)規定的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以下簡稱A區復試分數線),且成績符合調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
2.申請調劑的專業應是相近、相關專業或相近學科的專業學位(領域);
3.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二)調劑實施步驟:
(1)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區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教育部限定考生在48小時內填報兩個志愿,48小時后考生可以重新選擇),其中志愿一和志愿二優先級是相同的;
我校的調劑政策請參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的“院校信息”欄目中的“調劑政策”、“調劑信息”、“信息發布”等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發布的有關研究生招生信息。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考生填報志愿后的48小時內遴選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考生如在48小時內沒有收到 “復試通知”,可電話詢問(0731-85219058、82309678);
(3)調劑生復試后,我校及時給出是否“擬錄取”結果,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回復“接受”后,考生應盡快與第一志愿報考學校聯系并申請辦理調取考試試卷手續。
(4)我校將向擬錄取調劑生的第一志愿報考學校發出調閱試卷的“公函”;
(5)第一志愿報考學校根據考生“調劑申請書”和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函”,通過機要文件交寄的方式向我校寄出考試試卷;
(6)我校收到調劑考生考試試卷后,做最后審核;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調劑單位未收到考生考試試卷將不予錄取。
四、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將于2011年4月11日在金盆嶺校區進行。
各學院于4月9日以前與第一志愿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聯系,在學院主頁上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和復試通知。
推薦免試生也應與相關學院聯系,最后確定擬錄取專業,4月12日后不再辦理更改手續。
五、資格審查
1、 4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金盆嶺校區體育館進行復試資格審查,過期不予辦理。
2、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試時的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凡未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推薦免試生也需要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注:資格審查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收取身份證和畢業證書(學生證)、學位證書復印件。)
3、4月12日上午8:00考生到專業學院報到,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2)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本校的應屆生由考生所在學院蓋章,其他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教務處蓋章)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3)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政審材料沒有統一格式)。
(4) 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信息表(考生可自行在研究生招生網上文檔下載里下載(網址: http://www.sh-hublot.cn/pub/yjsb/zsxxw/index.html)。
(注:以上資料由學院收取,其中(1)、(2)、(3)項交各復試小組,綜合面試時供小組成員和指導教師參考。)
六、復試主要方式
1、復試主要由:筆試、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面試、英語聽力測試等組成。
(1)筆試:A、專業綜合課考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B、對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綜合面試: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口語水平和英語聽力, 滿分為100分.其中:
a.面試:考核考生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能力以及英語口語水平,每生考核時間不少于30分鐘, 滿分為80分;
b.英語聽力測試:英語聽力測試時間為20分鐘,滿分20分。
2、要求:
(1)復試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規定的統一時間進行(附件3: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安排表)。
(2)學院在復試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成員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內容和評分規則,以便統一標準。
(3)復試過程必須規范操作,切實做好試題保密、復試記錄和試卷密封及評閱試卷工作,復試試卷和復試現場記錄不得更改。
(4)公開接受學校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七、擬錄取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100)×50%+綜合面試成績(100)×50%.
總成績=a×初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b×復試成績
其中a、b為初試和復試的權重系數,分別為0.70、0.30;
綜合面試成績含面試、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成績,其中面試(含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占80%,聽力測試成績占20%。
說明:
(1)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500分,工商管理碩士(MBA)、工程管理碩士初試成績總分滿分為300分;
(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要求: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總成績分別以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按專業分開排序,并填報《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和《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在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內,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先全額錄取報考本專業的符合錄取最低條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校內調劑考生)。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結合碩士生導師的意見(考生擬錄取前可初步確定導師)及考生具體情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學院分專業考生總成績擬錄取排名名單于4月16日前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表格樣式見附件4)。
3、調取考生人事檔案:
復試結果一經確定,即向考生單位開具調取考生人事檔案的函件以便政審。各學院接收擬錄取考生的人事檔案材料時間統一為4月30日前(應屆畢業生人事檔案接收時間為7月1日前),學院收到考生人事檔案后請妥善保管不得遺失,經政審合格后,于9月30日前學生檔案和匯總表交學校學生工作部檔案室,并將匯總表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1)擬錄取為“非定向”或“自籌經費”的考生憑“調檔函”調取本人人事檔案。如調檔單位與網報時的信息不符,應出示加蓋公章的證明到學院重新開具“調檔函”。
(2)擬錄取為“委培”的考生,不調取檔案,但須由我校、錄取考生、考生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委培協議;委培的考生須于4月16日前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并領取委培協議,在4月20日前將簽訂的委培協議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八、調劑錄取
對于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B類與C類地區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且報考我校的考生,于4月20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開具的調劑接收函和調劑申請來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辦理有關調取考試試卷等調劑手續。
九、體檢
4月11日由校醫院組織體檢。上午7:00-8:30進行空腹抽血項目檢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進行其他項目的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十、培養費收費標準和繳款時間
1、根據考生錄取類別分別按以下情況收取培養費:
(1)錄取為計劃內(非定向)碩士生培養費:免交(公費比例為一志愿上線考生的70%)。
(2)錄取為自籌經費碩士生(一志愿)培養費:12000元/全程(4000元/年.人);
(3)錄取為自籌經費碩士生(調劑考生)培養費:15000元/全程(5000元/年.人);
(4)錄取為委托培養的碩士生:21000元/全程(7000元/年.人)。
(5)錄取為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費:36000元/全程(12000元/年.人)
2、在入學報到時必須交清第一年的培養費(詳情見錄取通知書)。
十一、其他事項及要求
1、學院在復試前印制好“調檔函”(調檔函樣式見附件5)。“調檔函”編碼為七位數,1、2位為年份的后兩位數,3、4位為學院代碼,5、6、7位為序號;
2、4月7日上午各學院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打印復試考生名單;
3、復試筆試考場安排:與初試考試考場相同,每個考場安排30人并安排2名教師監考。考試教室均安排在金盆嶺校區12號教學樓,學校根據各學院復試考生人數確定各學院所需考試教室數,各學院具體確定每個考試教室參考考生名單和監考教師名單,并于考前一天布置好考場。各學院在4月8日前將考場安排情況表及各考場監考教師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研究生招生辦將進行巡考;
4、答卷的整理和裝訂:復試筆試結束后,監考教師將試卷按照考生編號順序(小號在上)每30份答卷整理好后交考務辦公室。研招辦負責組織答卷的裝訂、評卷、登分工作。
5、學院組織英語聽力、同等學力加試科目的考試和評卷工作,并將考試及評卷時間、地點提前2天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研究生招生辦選派工作人員參與考試及評卷的監督和登分工作。成績登分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辦備案,一份由學院留存。
6、4月15日下午前學院務必將《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和《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見附件4)
7、4月20 日以前學院將《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復試信息表》和有關表格及數據庫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見附件6-8)
8、4月20日前將已考完并評閱的英語聽力試卷、同等學力加試試卷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9、應屆畢業生須認真學好后續課程、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等,不能如期畢業者將不予錄取。
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1年4月6日
附件:
1、《201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
3、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安排表;
4、《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和《長沙理工大學2011年招收碩士研究生調劑考生××專業總成績擬錄取排名表》
5、調檔函樣式;
6、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生復試信息表及填表說明;
7、報考學術型學位和專業學位考生復試信息庫結構說明;
8、參加復試教師組成信息庫結構說明;
9、研究生招生有關國家標準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