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財務處是負責全校(含城南學院)財經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學校的貫徹實施;
2、負責組織制訂學校的各項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
3、負責組織編制學校預算草案,提出預算調查方案;
4、負責預算下達,監督預算執行,分析并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5、負責學校會計核算工作;
6、負責學校收入管理,管理學校各類票證;
7、負責學校資金籌集;
8、負責學校貨幣資金管理;
9、負責校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申報核定工作;
10、負責管理學校財務信息,負責財務信息化建設;
11、負責會簽經濟合同,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文件,參與合同執行情況檢查。
12、負責預算業務、收支業務內部控制建設,參與學校其它內部控制建設工作;
13、負責學校財務會計機構及人員管理;
14、負責學校本部及城南學院會計檔案管理,指導學校下屬單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5、負責學校財務稽核,負責對下屬單位進行財務稽核和財務巡查;
16、負責學校納稅管理;
17、負責財政、物價、銀行、稅務等相關部門及主管部門協調關系的工作;
18、負責學校保密專項經費的預算下達、經費管理;
19、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