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質評辦關于組織評選2014/2015學年教學優秀獎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4-09-22 11:05:13 瀏覽量:
質通字[2014]12號
各院(部):
為激勵我校教師深入開展教學改革,促進教師更加重視教學工作,切實履行教師職責,努力提高教學質量,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教學優秀獎評選獎勵辦法》(長理工大教〔2008〕64號)精神,學校決定組織評選2014/2015學年教學優秀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1. 我校承擔本科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
2. 各院(部)推薦名額(其中至少有一名35歲以下,3年以上高校教齡的青年教師)見附件。
二、評選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模范遵守職業道德,治學嚴謹,為人師表。
2.刻苦鉆研,教學思想先進,在教學內容、方法和手段改革方面取得較好成績。
3.課堂駕馭能力強,教學效果好,深受學生歡迎,課程教學考核優秀,本年度教學工作量飽滿。
4.實踐教學認真負責,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成績顯著。
5.近3年已獲教學優秀獎的教師不能再參評。
三、評選辦法與程序
1.各院(部)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和教師代表組成的考評推薦小組。
2.采用個人申報,系(教研室)評選,院(部)綜合考評后向學校推薦人選。
3. 院(部)考評。跟蹤考察一學年(2014.9-2015.5),通過聽課、召開學生座談會、開展問卷調查等方式組織對本單位推薦人選的教學工作進行綜合考評。
4. 學校教學督導團專家通過聽課等形式對推薦人選本學年度的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議。
5. 2015年6月學校組織專家審核候選人材料。結合各院(部)推薦意見、專家考察意見綜合評議,確定獲獎人選后公示。
6.評選結果經公示后,學校對獲獎者按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四、材料報送要求
1.
《教學優秀獎推薦候選人名單及本學期課程表》(附件3)。
2.
(1)《長沙理工大學教學優秀獎申報表》(紙質版一式三份)及電子版。
(2)學院跟蹤考察情況(包括學生的評價材料)。
(3)候選人2013-2015年主要教學成果相關實證材料(復印件)。
3.提交地點:質量監控與評估辦公室質量管理科,一辦公樓A801。
聯系電話,85258385,聯系人:馬老師,周老師。
附件:
1、長沙理工大學2014/2015學年教學優秀獎推薦名額
2、長沙理工大學教學優秀獎申報表
3、2014/2015學年教學優秀獎推薦候選人名單及第一學期課表
質量監控與評估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