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轉專業(類)管理辦法》(長理工大教[2023]1號)及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做好2023級轉專業(類)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9號)精神,為做好學院202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分流原則
(一)尊重學生個性發展的原則
在學生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結合學生志趣、志向和特長,依據第一個學期的“學分績點”開展專業分流工作。
(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制定科學合理有效的專業分流機制及實施程序,確保專業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適度引導和合理調配的原則
對專業分流進行引導和調配,使學院各專業教學資源相對平衡,激發專業提高辦學質量的內生動力,確保學生培養質量和學科專業的持續發展,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四)成績優先和鼓勵創新相結合的原則
原則上按學分績點排名取得選擇專業的優先權,但鼓勵符合準入條件的學生按直通車模式進行專業分流。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負責全面統籌安排專業分流工作,確定各專業名額分配,對專業分流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組 長:胡林
副組長:唐宏賓、周小杰
組 員:胡宏偉、張健、張新、伍文廣、陳書涵、華熳煜、徐曉強、雷兆虹
(二)監督小組
負責對分流過程的公平、公正、公開情況進行監督。
組 長:孔偉紅
副組長:毛聰
組 員:霍向陽、彭瓊英、2023級班主任、學生會主席、學生團總支副書記
(三)專業咨詢組
負責專業介紹、使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并為學生提供個人生涯規劃,引導學生正確選擇專業。
組長:周小杰
組員:陳書涵、伍文廣、華熳煜、徐曉強、蔡翔羽、白小山、2023級班主任
(四)專業分流工作組
組織學生填報專業分流志愿,計算學分績點、核實直通車準入條件、公示和匯總;組織學生根據學生志愿和學分績點確定專業分流名單,公示無誤后交領導小組批準,上報學校。
組長:唐宏賓
組員:王婧、劉荔、蔡翔羽、白小山、2023級各班班長
三、分流對象與專業分流計劃
本次專業分流對象為2023級機械類學生,在機械類進行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汽車服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五個專業的專業分流。
根據2023級在校學生培養規模,考慮各專業教師數量和專業的生師比,擬定各專業上限人數如表1所示,分流計劃如下:
表1 分流計劃表
專業名稱 |
計劃分流人數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200(含轉專業30人) |
車輛工程 |
≤140(含轉專業21人) |
汽車服務工程 |
≤70 |
智能制造工程 |
≤90(含轉專業12人)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70 |
本次專業分流每位學生填報第一至第五志愿,每個專業錄取人數(含轉專業人數)不超過表1所示的上限人數(含轉專業學生)。
四、工作程序
(一)指導與摸底階段
通過專業導學課程、專業分流動員、專業介紹、政策宣講等多元化形式,使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特色和培養方向,并為學生提供生涯規劃等相關專業性咨詢,引導學生正確選擇專業。
(二)申報階段
學生根據個人興趣和志向填報專業分流志愿,每人按順序填報5個志愿。學院將對學生的申請志愿進行公示。
(三)分流階段
根據“三三四”人才培養模式綜合改革方案,汽機學院專業分流分為兩種類型:按成績專業分流及直通車模式專業分流;先按成績專業分流,然后再進行直通車模式專業分流。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填報志愿參加專業分流的同學,由學院統一調配到有關專業。
1、按成績專業分流
各專業按照第一志愿學生學分績點由高到底,確定接收名單,如果第一志愿不足的專業根據第二志愿學生學分績點由高到低排序,確定接收名單,第三到第五志愿不足的專業接收名單以此類推確定。
按照第一志愿至第五志愿及表1所限人數,相關專業第一次分配之后,如有未滿最小開班人數的專業,學院將針對該部分學生在滿足開班人數的專業范圍內進行二次分配,規則為按照學分績點成績排序從第二到第四志愿順序調劑到相關專業。
上述分流過程中,學分績點相同者,第一學年高等數學學分績點成績高者排序在前,其次再按英語學分績點成績高者排序在前。
2、直通車模式專業分流
基于“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學院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創新與學科競賽活動,滿足相關條件者可參加直通車專業分流,直通車模式專業分流不占用表1分流計劃。
(四)公示結果
公示專業分流結果,為期三個工作日。對分流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以在公示期內,向學院分流工作監督小組提出申訴意見,學院分流工作監督小組對學生提出的異議進行復查,并將復查結果告知申訴人,如仍有異議,可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訴。專業分流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校教務處。
五、工作進程安排
(一)專業宣傳與咨詢(2024年4月1日前)
學院統一組織,各專業負責人對專業進行系統介紹,學生可現場及宣講會后答疑交流。學院通過微信或QQ群,讓學生充分了解各專業的辦學特色與專業方向。
(二)學生學分績點公示(2024年4月1日前)
學院教務辦從教務系統導出原始數據,公布所有需填報志愿學生的學分績點排名。
(三)志愿填報(2024年4月6日前)
學生進行志愿填報(每個學生根據自己的成績及興趣按次序填報5個志愿),紙質版以班為單位交年級輔導員進行學院留底,電子版交班級學習委員進行匯總統計并公示核對。
(四)按成績專業分流(2024年4月7日前)
學院專業分流工作小組按學生所填報的志愿并依據學分績點進行專業分流。
(五)直通車模式專業分流(2024年4月7日前)
1.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任意1項者,可由相關專業的兩位高級職稱教師推薦,申請按直通車模式申報1個專業。
(1)積極參加數學建模、力學、英語、機器人等學校認可的學科競賽,校級一等獎和省級及以上獎勵獲得者(排名第一);
(2)申請并主持校級及以上學生科研項目1項;
(3)第一作者公開發表中文期刊及以上論文1篇、或取得1項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或取得發明專利受理;
(4)退伍學生;
(5)新疆及西藏籍少數民族學生。
2.由申報專業組織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決定是否愿意接收。
3.報學院分流工作領導小組公示直通車模式專業分流名單。
(六)學院公示(2024年4月8日前)
學院教務辦填寫專業分流結果,并向學生公示。
(九)上報教務處(2024年4月9日前)
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專業分流結果上報學校教務處。
六、其他說明
(一)成績計算方法
大學第一學期所修課程的學分績點作為學生專業分流的主要依據,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由教務處成績管理系統直接輸出)。
(二)因學籍異動降至2023級的學生,已經確定專業的不參與本次專業分流。
(三)通過學校轉專業程序轉入的學生直接轉入選擇專業,不再參與專業分流。
(四)通過學校轉專業程序轉出“機械類”專業的學生,不再參與專業分流。
(五)因特殊原因通過正常途徑辦理緩考手續而導致某些課程未獲得課程成績及學分者,按其已獲得所有課程成績的平均成績對緩考課程進行賦分并重新計算學分績點。
(六)學生在校期間有且僅有一次專業分流機會,學生專業分流結果一經核定,學生應當按核定后的專業修讀。如需變更專業,則按照學校制定的轉專業相關細則執行。
(七)本實施方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專業分流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長沙理工大學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2024年4月1日
長沙理工大學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2023級本科生專業分流志愿申報表
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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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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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專業(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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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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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總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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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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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成績 專業分 流填寫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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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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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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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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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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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本人簽字: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此欄簽名必須手簽,機打無效) |
本表一式貳份,學生本人及學院各留存一份,方便匯總信息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