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1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附件1)和《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為做好我院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水利工程學院2022年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推免生工作的組織與領導機構
1、學院成立推薦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的“工作細則”、“推免生工作方案”,負責本單位內專業(類)和專項計劃推薦指標安排、符合資格學生名單和本單位推薦名單的審定和公示。水利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喻玲娜、陳杰
成員:銀波、孫士權、盛豐、鄧斌、李毅、唐棟
秘書:劉愛華
2、學院成立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內專業(類)和專項計劃申請者的申請資格與條件、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核查,對科研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等進行質詢、綜合評價和審核鑒定。水利工程學院2022年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陳杰
成員:程永舟、鄧斌、胡國華、蔣中明、雷鵬、李毅、隆院男、屈科、盛豐、孫士權、譚萬春、吳方同、夏波、姚宇
秘書:劉愛華、黃遠發
二、推免生申請
我院可推薦推免學生分為兩類:
1、學院直接推薦類:由學院按學校分配名額直接推薦到學校,包括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
2、學院間接推薦類:特指雙創學院負責的“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由學院評審通過后推薦給雙創學院再限額推薦到學校。
推免學生應思想政治可靠、品德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身心健康;無任何考試作弊或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行為及處分記錄,無其他學術不端記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薦。推免生基本條件應滿足《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21〕11號)第二章第九條的要求。
推免學生(申請普通計劃、專項計劃、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應學業優秀,補考、重修課程嚴格按初修成績計分。
申請者可同時申請普通計劃、專項計劃和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自愿選擇推薦方式。其中專項計劃限推本校,限定水利類專業(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水利水電工程專業和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專業)學生申報,申請研究生專業為水利工程;申請專項計劃的學生,根據學生意愿并商校研究生院確定是否為直博生,確認時需簽訂承諾書,不申報本校的取消資格。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由學院擇優推薦至校創新創業學院、參加創新創業學院的選拔。
三、推免生指標分配
學院推免生直接推薦類計劃數根據學校分配給我院的2022年推免生計劃名額總數進行分配:
1、普通計劃數共8個,主要根據各專業應屆本科畢業生人數,綜合考慮專業建設發展需要進行分配: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2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2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專業1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2個、船舶與海洋工程專業1個。
2、專項計劃數4個(限推本校),對一流學科專業給予重點支持: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1個、水利水電工程專業1個,剩余2個計劃數不分到專業,學院根據符合推免申請條件學生(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綜合考核排名第4、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綜合考核排名第4、水文與水資源工程專業綜合考核排名第2;如某專業相應名次學生未填報專項計劃,則該專業推免專項計劃學生綜合考核排名往后順遞一位)的思想政治品德、學業成績、科研成果、學科競賽成績等進行綜合排名決定。
3、“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按雙創學院要求結合學生申報綜合評價后按“可推盡推”原則確定推薦名額。
四、遴選辦法
1、直接推薦類按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的第二章第十一條要求進行。其中,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占20%(20分),根據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的附件進行計分,若最高得分者超過20分,計20分,其他依次按得分與最高得分的比例計分。
2、“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推薦依據《長沙理工大學“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推免工作實施細則》文件的規定對學生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鑒定和綜合測評。
3、根據《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對長理工大教〔2021〕11號文件中的附件《長沙理工大學推免生科研創新潛質與專業能力考核辦法》進行適當修改,即第1-6項計分項目類別中,每個類別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項計分。例如,在第2項類別中的體育比賽,只能計其中一項賽事的最高分。但在第1項類別中,如果獲得教育部舉辦的“互聯網+”、團中央舉辦的“挑戰杯”和“創青春”國家獎(不含省獎)可以累加計分,且還可計除此之外另一項賽事最高分;而同一項目同時獲得“互聯網+”和“創青春”國獎時,只計最高得分項目,不得累加。
獲獎項目以當年教務處公布的《長沙理工大學學科競賽支持項目清單的通知》為依據。考慮到各學院大學生學科競賽發展的不平衡,結合本院實際,確需補充項目清單的單位,須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充分討論并通過,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辦公室審定和備案。
4、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
5、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推免遴選綜合評價成績計算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6、根據推免生綜合測評得分從高到低排序,確定推薦初選名單。
五、遴選程序
學院推免生工作遴選程序如下:
1、2021年9月10日前,學院成立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和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政策并結合學院的實際情況,制訂學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并報教務處備案。
2、2021年9月13日下午17:30前,符合學校推免生申請條件的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可同時申請普通計劃、專項計劃和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申請表》(附件3)及《水利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可只提交電子檔);并提供英語和計算機過級成績單、有關科研成果與學科競賽獎勵證明復印件及其它證明材料(申請“特殊學術專長人才專項”按雙創學院要求提交材料)至學院學工辦。
3、2021年9月14日前,申請者材料由學院學工辦審查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教務辦復核,擬定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面試名單,報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復核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4、2021年9月15日,學院推免生遴選與審核鑒定工作小組對申請者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依據學業成績、學術成果、獲獎情況(含在文藝體育和社會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等進行綜合排名、公示和推薦,并上報推免生推薦名單匯總表及相關材料。
5、2021年9月18日,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的推免生計劃數確定推免生名單,并在校園網公示7天。
水利工程學院
2021年9月10日
附件【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長理工大教(2011)11號.pdf】
附件【附件2:關于做好長沙理工大學2022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附件4:水利工程學院2022年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匯總表.docx】
上一條:水利工程學院推薦202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實施細則
下一條:水利工程學院2021級“卓越人才培養試點班”院內選拔面試方案